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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奇怪的 如果沒有去簽名怎麼會連帶變成欠錢的人呢? 這是什麼狀況 |
人心隔肚皮.這也是回越南投資.金援時得注意的人頭問題.以後得法律.親情選一個~~ |
本帖最後由 入境隨俗 於 2017-4-18 09:40 編輯 被故意拿去質押了。是有意去借錢.占為己有. 新蓋房子.土地是誰的.誰的名義當然就有責任. 我剛發生的狀況知道的.僅提供參考. 土地登記使用. 分為個人使用登記和戶口共同使用登記. 個人的.買賣.異動.應跟戶口人沒關係. 戶口的.買賣.異動.(借錢應也要吧).要戶口人全部簽名同意(人失蹤或死亡依法定權益繼承.經簽名同意). 知道的.借錢. 是金融機構.就會依法定辦理借款手續. 萬一有代簽名.....去金融機構借款.....那比較麻煩.除非金融機構有違規定通融.... 外面質借.應沒辦設定抵押程序.一般提供權狀和契約還有空間.(到時炒和處理.....) 這裡典當田地.一般都是簽約和公正簽約書.(證人). 發生問題只算私人借貸.無抵押設定程序的保障(也無法直接處理田地). |
本帖最後由 goodgg 於 2017-4-18 10:30 編輯 我 老婆 也沒被移出越家戶口, (但早已放棄國籍,拿台灣身分證9年了) 這會有什麼影響嗎? (以後有權去分越家的家產嗎?) 我只對 分財產比較有興趣,越母有塊值錢的土地說。 |
goodgg 發表於 2017-4-18 10:27 放棄國籍前.如果名下有房地產當然沒問題.還是她的 放棄國籍後.如果有分得財產是多得的.沒有也沒啥損失 |
本帖最後由 入境隨俗 於 2017-4-18 10:52 編輯 依台式. 出境逾2年.就沒有戶口.可分法定繼承的遺產. |
等越婆,從越南回來後,再給各位大大,詳細的處理過程了 一定又是拿錢放人。唉… |
gary陳 發表於 2017-4-19 00:45 可以話我看那房子就順便過戶給你太太吧! |
goodgg 發表於 2017-4-18 10:27 若是已放棄國籍,越南戶政機關的電腦應該已無資料了! 雖然沒有主動移出戶口,舊的戶口名簿還有名字在,但實際上已無此人! PS. 有錯請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