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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最後倒數時刻,能回幾帖算幾帖, 樓主其實也不要太抱怨啦, 我一個月的健保費就是你老婆的二個月健保費了, 那我不是更需要抱怨了, 艱苦人就是艱苦人。 |
建議樓主兄直接打電話去健保局詢問,以前有遇過健保局算錯的。 |
本帖最後由 p8857041 於 2017-7-25 20:47 編輯 個人猜想:應該是來台滿四個月就納入健保了吧. 滿六個月才幫她加入健保?您誤會了? |
p8857041 發表於 2017-7-25 20:45 不是要滿六個月嗎?爬文不是都這樣說的? |
eric 發表於 2017-7-25 21:22 十幾年前.我記得是四個月.後來有人說六個月. 我沒管那麼寬.所以我也沒有去求證. |
您太太哪一天入境台灣的? https://www.nhi.gov.tw/Content_L ... pn=CB563D844DBDA35A 外籍人士參加健保相關規定說明 一、投保資格: 在臺灣地區領有外僑居留證證明文件者,應自在臺居留滿6個月(在臺灣連續居住達6個月或曾出境一次未逾30日,其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併計達6個月)之日起參加健保,但合法的受僱者,自受僱日起參加健保。 居留證明文件效期屆滿即喪失加保資格,應辦理退保。 |
小隆 發表於 2017-7-25 21:33 去年11月23。所以不是12月26核發居留證起算喔?! |
我覺得可以打電話去健保局問一下,並拿出相關規定,看看健保局的解釋如何... |
kevinlin 發表於 2017-7-25 21:57 明天我會去問看看 屆時再跟大家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