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進越南論壇

 找回密碼
 加入會員
查看: 10443|回復: 33
收起左側

[雙重國籍] [轉帖]父母有雙重國籍 遺產稅該誰收

[複製鏈接]

1054

主題

1萬

帖子

8萬

積分

幸福之家

管理員

Rank: 9Rank: 9Rank: 9

最後登錄
2024-3-29

資深會員

小隆 發表於 2018-4-1 11:3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若您之後有得到更好的資訊,請分享出來讓大家有更新的資訊可以參考。
【法律問蘋果】父母有雙重國籍 遺產稅該誰收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401/1326234/

律師吳怡德答:
依我國《國籍法》第2條規定,父母一方為中華民國人,其子女即當然取得中華民國國籍,須加以釐清的是,「國籍」的具備與否,事實上並不是以「有無本國護照」或「本國身分證」為認定標準,也就是說,「我沒有台灣護照及身分證,所以我沒有台灣國籍」的認知是不正確的,因為「國籍乃國家所決定之事項,每一國家各自依其法律決定何人為其國民」,故出生時父母有一方是中華民國國籍,其子女即具有我國國民身分了,通常對這樣身分的人,我們都稱之為「無戶籍國民」。

........

=======

評分

參與人數 1激情 +15 收起 理由
花蓮昊天 + 15 贊一個!

查看全部評分

有緣千里來相會~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63

主題

1757

帖子

9059

積分

後起之秀

Rank: 8Rank: 8

最後登錄
2024-3-10

資深會員

憶緣 發表於 2018-4-1 14:25 | 顯示全部樓層
提醒您網路詐騙多,凡事勿過於心急,心急易讓有心人士有機可趁!網路上更勿輕信網友之言,以防遭受詐騙。
看遺產在哪個國家就哪一個國家收!!

屬地主義!!

不管遺產是否給予外國籍人士!!

境外遺產不納入管轄!!

台灣沒管哪麼大!!
憶起越南.愛在越南.同舟共濟.
緣起在越.情定越南.塔城為家.

:-hauo:  :-hauo:  :-hauo: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164

主題

5501

帖子

1萬

積分

少年高手

Rank: 9Rank: 9Rank: 9

最後登錄
2020-3-17
p8857041 發表於 2018-4-1 17:20 | 顯示全部樓層
提醒您網路詐騙多,凡事勿過於心急,心急易讓有心人士有機可趁!網路上更勿輕信網友之言,以防遭受詐騙。
本帖最後由 p8857041 於 2018-4-1 17:22 編輯

境外遺產不納入管轄!!

台灣沒管哪麼大!!

~~~~~~~~~~~~~~~~~~~~~~~~~
這麼說的話.如果在越無任何親屬的台灣人.拿錢去越買股或土地房產.之後如果遭遇不幸.無行為能力了.財產是不是最後就只能:補充越南國庫了?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63

主題

1757

帖子

9059

積分

後起之秀

Rank: 8Rank: 8

最後登錄
2024-3-10

資深會員

憶緣 發表於 2018-4-1 17:57 | 顯示全部樓層
若您之後有得到更好的資訊,請分享出來讓大家有更新的資訊可以參考。
p8857041 發表於 2018-4-1 17:20
境外遺產不納入管轄!!

台灣沒管哪麼大!!

遺產屬內政問題!!民法篇!!

他國不得干預!!

且台灣如何到他國查帳?!

用什麼名義?!

國稅局人員可以出國查帳?沒聽過?!

國稅局人員會越語?看得懂越文?

若查到帳不夠機票.簽證....等錢!!

同學你出錢嗎?
憶起越南.愛在越南.同舟共濟.
緣起在越.情定越南.塔城為家.

:-hauo:  :-hauo:  :-hauo:

164

主題

5501

帖子

1萬

積分

少年高手

Rank: 9Rank: 9Rank: 9

最後登錄
2020-3-17
p8857041 發表於 2018-4-1 18:11 | 顯示全部樓層
提醒您網路詐騙多,凡事勿過於心急,心急易讓有心人士有機可趁!網路上更勿輕信網友之言,以防遭受詐騙。
本帖最後由 p8857041 於 2018-4-1 18:25 編輯
憶緣 發表於 2018-4-1 17:57
遺產屬內政問題!!民法篇!!

他國不得干預!!


這些問題非常值得玩味.了解.探討.因為應該有不少人喜歡從台灣搬錢去越南.前越婿們尤甚.

衍伸而出:如有前段婚生子女.台灣財產歸前段婚生子女.再婚優選:住越.越南財產歸後婚女方.楚河漢界.可預防身後.前後婚子女與配偶之間.互相糾纏滋擾?

16

主題

3842

帖子

1萬

積分

後起之秀

Rank: 8Rank: 8

最後登錄
2020-8-20
林叔叔 發表於 2018-4-1 18:55 | 顯示全部樓層
若您之後有得到更好的資訊,請分享出來讓大家有更新的資訊可以參考。
「知之為知之 不知為不知 是知也。」

攸關此問題,若請教ching大大應該就可清楚的!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276

主題

4078

帖子

1萬

積分

後起之秀

Rank: 8Rank: 8

最後登錄
2024-3-28
入境隨俗 發表於 2018-4-1 19:09 | 顯示全部樓層
若您之後有得到更好的資訊,請分享出來讓大家有更新的資訊可以參考。
本帖最後由 入境隨俗 於 2018-4-1 19:12 編輯

台北國表示,
我國遺產稅是採屬人兼屬地主義,

http://www.brig.org.tw/qa.php?id=133 : 繼承國外遺產需繳稅嗎?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19

主題

1529

帖子

6611

積分

武林新丁

Rank: 7Rank: 7Rank: 7

最後登錄
2024-3-28
Gain 發表於 2018-4-1 19:48 | 顯示全部樓層
若您之後有得到更好的資訊,請分享出來讓大家有更新的資訊可以參考。
憶緣 發表於 2018-4-1 14:25
看遺產在哪個國家就哪一個國家收!!

屬地主義!!

財政部確實管很大!
https://news.cnyes.com/news/id/521853/print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63

主題

1757

帖子

9059

積分

後起之秀

Rank: 8Rank: 8

最後登錄
2024-3-10

資深會員

憶緣 發表於 2018-4-1 21:38 | 顯示全部樓層
提醒您網路詐騙多,凡事勿過於心急,心急易讓有心人士有機可趁!網路上更勿輕信網友之言,以防遭受詐騙。
本帖最後由 憶緣 於 2018-4-1 21:48 編輯

哈哈哈!!哪也必須查的到帳阿!!

沒帳!!!也無可奈何啦!!

台灣法律雖這樣規定!!但沒有互助法律協定的國家!!根本沒轍!!

有時台灣法律只能看!!不能做!!

如同英國人在台撞死送報生一案!!請問哪位英國人在哪?

且好野人都會做假帳的!!誰會報真正的帳目呢?!

如同造船案!!

想太多了!!

台灣也有很多好野人跑到大陸去了還有很多詐騙案台籍的也被送去大陸了!!請問大陸會歸還這些人嗎?!

法律漏洞多!!只能防君子不能防小人!!

銀行詐騙案!!主謀在國外被抓!!請問會送回台灣嗎?

我說的是實際面的問題!!不是  騙面之詞  而已!!

去看舊電影(神算鯊鯊鯊)就是香港國稅局去查帳!!內容就已經表明一切!!沒知識也要常看電影對吧!!







評分

參與人數 2紅利 +1 激情 +1 收起 理由
林叔叔 + 1 哈哈哈!Gain大以後要多看電影或電視,才會.
Gain + 1 哈哈哈!

查看全部評分

憶起越南.愛在越南.同舟共濟.
緣起在越.情定越南.塔城為家.

:-hauo:  :-hauo:  :-hauo:

63

主題

1757

帖子

9059

積分

後起之秀

Rank: 8Rank: 8

最後登錄
2024-3-10

資深會員

憶緣 發表於 2018-4-1 22:31 | 顯示全部樓層
若您之後有得到更好的資訊,請分享出來讓大家有更新的資訊可以參考。
有一問應該是台塑集團王永慶死了!!請問繳納國庫多少錢呢?!陽明海運董事長死了!!請問繳多少錢呢?長榮集團董事長死了!!又繳多少錢呢?

哪一個網友能公布真正總資產應當繳多少錢?!似乎網友們都遺忘了這些好野人的遺產稅!!

台灣也有人頭戶去買賣房地產.股票.....等!!怎看不到國稅局努力去查帳呢?!到現在為止還有很多欠稅大戶都快逃過法律追溯期了!!

台灣人不要自欺欺人了!!PM2.5在眼前卻說哪是藍天白雲!!傻了!!
憶起越南.愛在越南.同舟共濟.
緣起在越.情定越南.塔城為家.

:-hauo:  :-hauo:  :-hauo: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加入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重要聲明: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一切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立場,瀏覽者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論壇管理團隊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論壇保留一切管理及法律追究之權利。
發布主題 快速回復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搜索

小黑屋|本站規範|關於我們|前進越南

GMT+8, 2024-3-29 13:08 , Processed in 0.199170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