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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身分證外配前段婚生子女居留.設籍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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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17
p8857041 發表於 2018-5-15 18:5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生氣是把別人的過錯拿來懲罰自己。-靜思語-
本帖最後由 p8857041 於 2018-5-15 19:02 編輯

政院規劃推新移民專法 擬鬆綁「投資移民」投資標的:

2018年05月15日 13:12 中時  
張理國

行政院規劃推出「新經濟移民法草案」,鬆綁外籍人才人力來台規範,其中投資移民將進一步放寬,除投資政府公債外,亦得投資經政府核准指定有利國家建設或產業發展之基金、公司債等金融商品;另外,海外國人及其後代也可申請來台定居。

政院推出的首部新經濟移民專法,主要是希望在不影響國內就業機會與薪資水準的前提下,吸引外國專業人才、中階外籍技術人力、投資移民及海外國人及其後代等四類人士來台,藉以改善國內少子化的人口結構。

其中在外國專業人才部分,過去永久居留,包括一般及特定人士每年都要居住滿183天,新的規定鬆綁為「平均」居住183天即可;投資移民部分,新的規定則是鬆綁投資標的,除投資政府公債外,亦得投資經政府核准指定有利國家建設或產業發展之基金、公司債等金融商品;並放寬投資移民投資債權金融商品如公債等須滙入之金額。


至於海外國人及其後代部分,身分限定為僑居海外,並依「國籍法」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未來只要持我國有效護照者,免入國許可;工作方面,也可將身分列為來台從事外國專業人才工作資格考評加分項目;凡曾設有戶籍國民及其子女、孫子女得申請「僑民卡」,提供子女就學銜接與兵役制度等優化待遇;定居方面規定,無戶籍國民工作或投資居留者1年只要居住335天、2年每年居住270天或3年每年居住滿183天即合於規定;曾設有戶籍國民之子女及孫子女放寬得立即申請,無年齡限制。

(中時 )

出處: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515002315-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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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這種趨勢.將來是很有可能的.只不知:目前正在推動的政策.不知道有沒有包含:取得台灣身分證的外配前婚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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