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來源:移民署公告期間:2009/6/6~2010/6/6 來源網址: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showann.asp?id=155辦理準歸化中華民國國籍或喪失原有國國籍證明,屬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移民業務之歸化業務範圍,依法應經本署許可始得經營
>請點我>>>新移民二代子女經濟補助計畫陪伴新台灣之子成長計畫教育費與急難救助經濟補助新移民家庭在經濟壓力、文化差異、言語溝通等都面臨了許多問題....轉載資料來源網址:http://www.wretch.cc/blog/eden177/*本轉載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