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領結婚證書的部分
本帖最後由 魚先生 於 2022-12-11 20:17 編輯各位好
想請問如果第一趟去辦結婚流程的時候
辦到了等待結婚證書的步驟(需要15個工作天)
然後我就先回台了 因為沒有太多假可以休
那到了第二趟要和老婆一起去領結婚證書的話
假如說隔了四個月之後才去(就是四個月之後才有連假可以去)
那還可以跟老婆領結婚證書嗎?
會不會跟我說期限已經過了 要我重辦?
還是可以展延?(但是四個月會太久嗎?
不好意思最後還有個同樣的問題
就是假如說6月的時候申請結婚面談
結果台辦處通知我9月就可以來面談了
但是我10月才有連假也是可以請他們延期嗎? 台辦處部分
國人與越南籍結婚對象依親簽證面談公告
https://www.roc-taiwan.org/vnsgn/post/26023.html
※敬請務必依照排定時間前來繳交文件及報到面談,未準時報到面談者,必須重新登記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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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部分應該各地會有所不同.不過還是建議照時間去.因為變數很多.....
本帖最後由 Gain 於 2022-12-12 15:30 編輯
去預約面談時間時, 當下看到時間就可以跟櫃台小姐談了,誰說一定要照他規定的時間去, 越南又不是騎車幾分鐘就到了是吧, 預約的那天我剛好沒假可以請當然可以直接延到我有空的時間再來,怕是當下也不確定什麼時候有空來, 就要請太太提前去申請面談延期, 那就比較麻煩了!
鄉下要領結婚證書的話我就延過一次, 那個更簡單, 直接跟他說那天你不行, 要隔一個禮拜之類的, 基本上不會有什麼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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