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妻工作在南越,一定要在北越做結婚登記?
本帖最後由 qaz1234567q 於 2023-2-24 17:11 編輯目前未婚妻跟我都在平陽省工作。
她的戶籍地點在北越。
幫她辦理觀光簽證到台灣時,胡志明市辦公室的人,表示有1年以上的暫住證就可以到胡志明市辦理,不需要到河內。
所以,我想請教,如果是辦單身證明及結婚登記,是否也可以在胡志明市辦理?如果有暫住證的話。
是否有人有此經驗? 越南法令還沒改,仍要在女方戶籍地法院辦理登記結婚的,除非遷戶口(找認識的人借放)到南越來。 申請結婚依親簽證免面談資格
https://www.roc-taiwan.org/vnsgn/post/26282.html
人在越南.就近問台辦處.是否會較準確?
小隆 發表於 2023-2-24 17:15
申請結婚依親簽證免面談資格
https://www.roc-taiwan.org/vnsgn/post/26282.html
主要是胡台辦這邊要審依親簽證文件時,仍要求越南結婚證書翻譯公證這套,而這個越南結婚證書就只能到戶籍地法院去辦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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