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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交通運輸部草擬徵收汽車及機車陸路保養費價格規定
商情本文:
越南交通運輸部為執行政府第18/2012/ND-CP號公告,有關對車輛徵收陸路保養基金的規定,已擬定陸路保養基金之收支及管理草案,並正在徵詢財政部的意見。
依據前列越南交通運輸部擬定徵收陸路保養費草案,該部將汽車分成8組的適用對象,每月徵收額度從18萬至1,440萬越盾,每年從209萬至1,676萬越盾(目前官價滙率1美元兌換20,828越盾)不等,而對機車則每年擬徵收從80至18萬越盾的陸路保養費(各省市政府將依照省級人民議會相關決議及前列價格表額度內,公告對轄區機車徵收陸路保養費的具體額度)。
越南交通運輸部將責成轄屬汽車安全技術中心(安檢中心),對汽車徵收前列保養費,全國各安檢中心於受理汽車登記安檢時,於悉數收取該保養費後,方始核發汽車技術安全證明書。
據越南交通部估計,每年可對汽車及機車,分別徵收約6兆8,000億越盾及2兆4,000億越盾的陸路保養費,而政府為因應陸路保需求,預計每年須另撥發逾3兆2,000億越盾的陸路保養費。
越南交通運輸部對汽車徵收陸路保養費額度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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