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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您網路詐騙多,凡事勿過於心急,心急易讓有心人士有機可趁!網路上更勿輕信網友之言,以防遭受詐騙。
項目名稱: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無犯罪紀錄證明) ( 台北縣 )
提供機關: 臺北縣政府警察局
服務說明: 原提供網址:http://e-service.tpc.gov.tw/hypage.cgi?HYPAGE=online/online_2.htm&clsid0=1&s_uid=014015
承辦單位:
主辦單位:警察局外事課
承辦人員:林明道
聯絡電話:02-29594811
傳真:02-29630935
Email:tcp2122@tcpsung.gov.tw
應備證件:
應備證件:
1.申請書
2.(1)國 人:身分證正、影本,或戶口名簿正、影本(正本驗畢退還),或個人最近一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護照影本(有英文姓名之內頁,不須英譯本者免附),久居海外國人,可附護照影本及除戶之戶籍謄本正本。
(2)外國人:護照、居留證或足資證明身分證件正、影本(正本驗畢退還)。
3.填妥姓名、地址之回郵掛號信封(自取者免附)(至分局申請者,均須檢附回郵掛號信封)。
4.證書費:
(1)現金:每份新台幣二百五十元
(2)匯票:每份新台幣二百五十元,戶名:台北縣政府警察局外事課
(3)自國外申請者,請附美金11元之現金
5.郵寄掛號申請者,若附現金:每份證書費新台幣二百五十元,請以報值信函之現金袋郵寄辦理。收件處:220臺北縣板橋市民族路五十七號,臺北縣政府警察局外事服務中心收。
申請方式:
申請方式:臨櫃,電話,傳真,郵寄,E-Mail
(民眾可臨櫃辦理或由網址http://notes.npa.gov.tw/police/police.nsf進行網路預約申辦,另本縣縣民可利用本網站進行線上申辦及線上繳費,惟非上班時間申辦者,本局將於正式上班後儘速辦理)
交付方式:
交付方式:郵寄,自領
處理期限:
工作天:1個工作天,有前科資料者例外
備註欄:
繳費模式:申請時繳付
計費方式:一份250元
繳費方式:臨櫃(取件時繳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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