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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使自己被對方欣賞;努力去欣賞對方。
資料來源:
http://www.nld.com.vn/20090903092519912P0C1019/moi-tinh-xuyen-viet-va-cu-lua-23-trieu-dai-te.htm
台越情緣所付出的代價 - 230萬台幣
台灣人郭褔(假名)、男、 60歲、2001經朋友的介紹認識越南婦人阮氏蘭、阮氏蘭2002年之前在台南家理醫院照顧老人、2002年期滿回越南前、邀請郭褔到越南考察市場、投資等事宜。
2003年6月郭褔自胡志明市新山一機場入境越南、阮氏蘭親自至機場接郭褔、雖然郭褔與台灣妻子婚姻關係仍然存在、但因受不了阮氏蘭的誘惑、逐與阮氏蘭在越南同居、阮氏蘭答應郭褔協助郭褔在越經營運輸業、餐廳、房地產等、郭褔很高興的答應阮氏蘭的提議、郭褔回台後即匯了140萬台幣給阮氏蘭。
懷抱致富的念頭、郭褔前後6度赴越並先後匯了230萬台幣給阮氏蘭、阮氏蘭還帶郭褔在和平省到處看地並購置2部汽車以經營運輸業、洽談頂讓等事宜。
郭褔與阮氏蘭在越同居期間、阮氏蘭答應與郭褔結婚、但郭褔需與原配離婚、之後郭褔回台與台妻離婚、離婚後郭褔歡天喜地的打電話給阮氏蘭告知已離婚事宜、阮氏蘭告訴郭褔說有人在她家放拖鞋的地方放了毒品、因有官司在身、叫郭褔暫時不要去越南以免被牽連。
2007年年中郭褔透過一名回國越勞、打聽阮氏蘭目前情形、該名越勞回台時告知郭褔說阮氏蘭沒事、郭褔相信阮氏蘭已渡過難關、即興高采烈帶著離婚證書赴越找阮氏蘭結婚去、到達越南後找不到阮氏蘭、電話沒人接、問阮氏蘭的家人、回答說不知道人去哪、郭褔再去查發現先前買的房子、車子都被阮氏蘭給賣了、跟別的男人跑啦!
郭褔很生氣、即報警處理、並經駐越南台灣辦事處證實、透過越南司令部-司法互相中心協助下至和平省公安安寧調查機關報案、和平省公安安寧調查科歷經二年的探訪、阮氏蘭終於於2009年6月間落網、到案後阮氏蘭承認自己騙情、騙錢的行為。阮氏蘭目前被關在看守所裡等候被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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