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時,為方便辦理結婚證件,我和老婆都住在旅館,我們在胡志明市的旅館住宿費用是每天台幣大約四百元。回到芹苴市的旅館住宿費用是每天台幣大約三百元。
在芹苴市司法廳第一次面談通過後,老婆說:「姊姊建議我們回娘家住,一來可節省旅館住宿費用,二來可陪陪老人家,三來可嚐嚐老婆煮飯炒菜手藝。」
姊姊的建議加上老婆的誘惑,我當然興緻勃勃,便拖著老婆回娘家住。
回到娘家,感覺真好!,老婆又說:「半夜慾火焚身肚子餓的時候,晚上不可以炒飯吃。」聽後感覺瞬間到達冰點。
我問「為什麼?」老婆說這是習俗!
「是歐,我很乖,晚上不會跟老婆要炒飯吃!」我言不由衷,心想難怪姊夫不常回娘家。
在娘家一連住了五天,每天三餐,老婆都會準備佳餚,而且餐餐必挾一大碗蝦給我下飯。
到了晚上睡覺時,總是抱著老婆無法入眠,因為火氣上身火上加油,饑餓難耐,於是半夜爬起來不睡覺去打電腦。
老婆總是以為我回娘家住不習慣,其實不然!天知道我在做什麼?
寶貝,不要再給我吃蝦了!
芹苴-豐田 老婆很喜歡買蝦子給我吃 各地的菜市場好像都一樣 老公!等一下烤蝦給你吃 老婆在釣魚,旁邊的人很好奇在觀看 到處都有露天咖啡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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