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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各位大大好
明年3月要去台辦準備面試了
想先請問一下越南結婚面談預約表,最底下有寫一句"男女雙方於面談日期必須備齊登記時之所有文件正本至本處辦理報到"
關於台辦官網上寫的這句"國人業經本處驗證之單身證明影本"
第3次繳交的單身證明有趕在過期之前交給台辦排預約面試
那我老婆那邊剩一份副本有驗證過的不過日期已經過3個月了,這樣我還要在台灣重辦一次單身證明嗎?
面談過後的"申請越配中文姓名聲明書驗證"
我老婆中間的名字也有氏,屆時的填寫可以順便改名字嗎?
我們比較不怕面試問的問題,比較怕資料不齊全或是漏掉什麼
所以還要再請問一下各位,新的結婚流程在2012,6月份有再修改過
所以沒辦法像之前一樣2趟就完成
想等面試過順便再那邊玩幾天在回台
所以務求一次就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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