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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台辦處辦理單身證明:
(1)事前需備妥資料:
1.男方
1.1單身證明
(在台灣已經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驗證,從宣誓日起3個月內有效)
1.2戶籍謄本 (正、影本各1份)
1.3護照和簽證(正、影本各乙份)
男生單身證明只需要申請一分正本即可,如要安心可多申請一副本。
2.女方
2.1. 婚姻狀況確認書
Giấy Xác nhận dình trạng hôn nhân 即單身證明
說明:婚姻狀況確認書(從申請日起6個月內有效)必須註明“從18歲迄今之婚姻狀況”,倘離婚或同居亦必註明“離婚、同居日期”,將婚姻狀況確認書影本在司法科翻譯成中文並經越南外務廳驗證.後,敬請多備一份影本。
2.2戶口名簿 (Hộ khẩu) (正、影本各乙份)。
2.3身分證 (chứng minh nhân dân) (正、影本各乙份)。
2.4 出生證明 (Giấy khai sinh) (正、影本各乙份)。
(2)辦理手續
二份單身證明到越南之後偕同未婚妻至「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只有早上收件)2份只收1份另1份備用應備文件:
地址:19F, Flemington Tower,182 Le Dai Hanh, Dist.11, HCMC, Vietnam
Tel: 08-39621745 、08-39621745 免費 Fax: 08-39651577
緊急聯絡: 090 392 7019 免費( 供國人遭逢緊急危難時撥打)
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8點至12點,下午1點30分至5點30分。
1.填寫文件驗證申請表乙份
2.驗證單身證明
國人業經過國內地方法院或公證人公證及外交部驗證後之單身證明(從宣誓日起3 個月內有效)乙份。倘係再婚,須另繳交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前妻(夫)已亡故者,須另繳交死亡證明書正、影本(正本核閱後退還)
3.驗證護照及來越簽證
國人護照及來越簽證正、影本各乙份(正本核閱後退還)
4.驗證越方單身證明
越方單身證明請用影本翻譯成中文外務廳並經越南外務廳驗證 ( 須註明越方自18 歲成年迄今之婚姻狀況。如曾經結離婚,證明書文字內容必須敘明所有婚姻歷程及其起迄時間。正本核閱後退還)
5.驗證越方其他資料
越方身分證、出生證明及戶口名簿正、影本(正本核閱後退還)
6.填寫書面資料
雙方向本處書面確認有結婚意願、填寫基本資料(經本處受理並複驗之國人單身證明,將依據雙方聲明註記越籍未婚妻或未婚夫之姓名)
7.雙方填寫基本資料(表格編號A.2)
8.單身證明驗證規費(15美元)
9.核發單身證明(非當日)
台辦處驗證後會貼一張台辦處驗證的貼紙,此時你的單身證明會有兩張貼紙(一張台灣領事事務局,一張台辦處)。
10.註
開始送台辦處公證登記時,單身證明的效用只有三個月。
三、體檢、翻譯並驗證單身證明:
(1)體檢(身心健康狀況證明)
1.體檢表用處
鄉下省司法廳面談是必要文件,得先在越南指定的大醫院內做,並加翻譯及認證。
2.體檢醫院
辦理身心健康狀況證明,可先向胡志明台辦處詢問 Tel: 08-39621745、08-39621745 ,或親向接線的服務台小姐索取合於規定的醫院名單,自己再擇便一家辦理。
3經驗談
網友辦理經驗談:檢查的醫生只是跟你談一下話,助理小姐即會告訴你兩天後取件,如你立刻送上10w越盾,稍等一下即可拿到文件了!公然送咖啡錢不用避諱旁人,助理小姐已收得很自然了。
註: 其實做"心態"檢查就可以了 .... 如要加做身體看您喜好。身心健康狀況證明在台辦處面談登記時不需要。小弟的老婆體檢時因一時忘了給小費,被刁難共體檢了3次才給你過關。
(2)翻譯並驗證單身證明
1.翻譯
拿台辦處核發的單身證明去翻譯成越文,用途是要送到越南外交部做驗證。此時,男方的護照和簽證(影本各2份)可以一起送公證。
2.驗證
越南外務廳驗證後,還會再貼上一張貼紙(一張台灣領事事務局,一張台辦處,一張越南外務廳)
3.使用
越南外務廳驗證後,就可以拿到地方司法廳辦理結婚登記了。
4.女方的單身證明
女方的單身證明是在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申請,再到公證處公證,並不需要到外務廳驗證。
5.女方資料公證
越籍配偶的資料都要要經過公證處公證,而非外務廳,但是越南公證處好像有分級別,若是您不確定,可以請翻譯社代為送件。
四、到鄉下司法廳辦理面談:
雙方必須親自辦理
1.司法廳面談前要備妥之資料
南方的護照及簽證都要驗證,驗證單位都在司法廳附近。買表格蓋章部份要請老婆先買好,鄉下的公安蓋完章後,男方在到越南以免浪費時間.。
其實可以將給代辦的錢都給老婆,請老婆去跑文件,老婆應該會很樂意,沒有那麼難,多跑幾次,記得請喝咖啡就可以了
(1)男方所需資料:
1.1翻譯並公證單身證明 ×2
1.2 護照公證 ×2
1.3 簽證公證 ×2
1.4 體檢表 ×2
1.5 申請書 ×2
(申請書上國籍要寫「中國(台灣)」,種族可以不用寫)
(2)女方所需資料:
2.1 單身證明公證 ×2
2.2身分證公證 ×2
2.3戶口名簿公證 ×2
2.4 體檢表 ×2
2.5申請書 ×2
2.6 護照公證 ×2
(非必要,若有去過台灣工作才需要)
2.預約面談
(1)資料送件
將上述資料送審查過程中,將會安排結婚面談時間,然後進行最後通過面談審查。
(2)預約面談
費用1,000,000VND
(3)面談時間
網友說如果請「喝咖啡」,通常隔天可面談,過的機率也高。反之可能最常讓你20天後面談。不過咖啡這檔事要自己拿捏好。
(4)核發結婚證書
地方司法廳核發之結婚證書之申請時間一般約需40至60日。
五、司法廳面填流程案例參考:
本篇內容資料皆由本站蒐集彙整,非本人創作。因不知原創者是否同意公開ID,故以代號表示。以下2位神人級網友的辦理流程供參考,但建議請8個工作天以上,免得臨時有狀況無法緩衝。如果提早辦完可以機票改期先回家。如果你可以請長假,建議請2個禮拜,時間上會更充裕。
1. A網友
(1)第一天
第一天早上先去台北駐越南辦事處驗單身證明,然後去體檢,結束第一天。
(2)第二天
因為在台灣已經辦好單身證明翻譯並驗證所以第二天直接去台北駐越南辦事處領件然後去公證處公證,再去領體檢表。
(3)第三天
早上去OO省司法廳填表申請面談,回飯店後司法廳來電說隔天早上9點面談,結束第三天。
(4)第四天
早上9點面談到10點,結束第四天。
(5)第五天
1. B網友
(1)第一天
第一天台辦送件和體檢4小時就可以完成,隔天要取件可能要辦快件。
(2)第二天
下午去拿回老公的單身證明已過台辦處蓋章。去翻譯成越文一份拿到外交部送件,隔天取件。結束第二天
(3)第三天
去外交部拿回老公單身證明,翻譯成兩份公證,回省司法聽剛好晚上找飯店休息。
(4)第四天
司法聽繳交資料,面談。司法聽只會給一張表格寫你跟你老公的資料最上面要貼你們4*6照片。
(5)第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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