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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使自己被對方欣賞;努力去欣賞對方。
當初與仲介去的第一趟,告知以乖為主,還可看即可,女方見了幾個最後留下兩個,仲介與我與女方兩個與翻譯四方,我當場就提出三個要答應的事,1.到台灣後老婆需不需要出去上班視情況而定,看適應環境與普通話狀況 2.若女方家有困難只能以男方狀況補貼資助 3.在台灣花用不以高單價名牌為花用目的但也不會買很差的東西給女方;翻譯給女方聽後,可接受的留下,結果兩個都留下,我就選了我老婆,先前的承諾完全沒用,我看外配婚姻將來狀況會更不好,不是父母賣女換錢就是女的貪慕虛榮,很少會是父母希望女兒嫁個好了老公的心態來嫁女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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