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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說好話,心想好意,身行好事。-靜思語-
[size=large]大家安安:
小弟一直弄不清楚女權主義者的理論邏輯是甚麼?她們到底要甚麼?要錢?還是要贏得敬重?索取高額贍養費不會讓人看不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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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丹分手費25.6億 全球第10
更新日期:2007/01/02 16:50 記者:記者李一中/綜合外電報導
「籃球大帝」喬丹和相處17年的妻子凡妮塔離婚,預估將付出高達8000萬美元(約25億6000元新台幣)的分手費,擠進全球名人離婚分手費第10名。
喬丹日前和凡妮塔正式結束長達17年的婚姻,據傳兩人近幾年已貌合神離,凡妮塔曾在2002年提出離婚,並要求當時有4億美元身價的喬丹,付出兩億美元分手費。這次離婚成真,據外電透露,分手費大約是8000萬美元。
細述全球名人的分手費排行榜中,喬丹的8000萬美元分手費,雖然只是他身價的5分之1左右,但已高居第10名,而且也是唯一運動員出身的名人之一。前10名中有5是知名的好萊塢影星或導演,另4人是全球知名的大富豪。
世界傳媒大亨默多克在1998年和第二任妻子結束長達30幾年的婚姻,付出了18.47億美元的分手費,至今仍無人能打破這個紀錄。而美國德州富商薩柏斯在2006年愛上褓姆,付出10億美元和妻子分手,分手費排名第2。
7至9名都是全球知名的好萊塢巨星,第7是哈里森福特和他第二任妻子離婚,付出1.33億美元分手費,第8是布魯斯威利和黛咪摩爾在2000年離婚,支付黛咪摩爾1億美元,第9是湯姆克魯斯在2001年付8500萬美元和妮可基曼分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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