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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好心的大大幫忙小弟解惑~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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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k8817 發表於 2008-1-3 16:27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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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越婿召募中
絡城小將 寫道:
小饒大大安安:

不是不相信大大啦!只是和范范大大的情況前半段似相同,後半段不同,大大所說:「在大大工廠上班的那位大大,他娶老婆是幾年前的事情了,他老婆家住南越或北越,是走新制還是舊制」,那位大大的老婆是在台灣工作期滿後,夫妻倆一起回去越南面談,面談時有沒有被刁難不讓通過,老公去越南面談了幾次,從老婆離開台灣回越南面談開始,至老婆到台灣和老公團圓,期間相隔多久的時間,這可能麻煩大大打聽一下,可以給范范大大當參考的資料。

范范大大要給女友辦「重入國簽證」,小弟的解讀是要回越南預約面談或是參加面談時,可以往返越南-台灣用,其它時間讓女友可留在台灣大大家工作,以解相思之苦。

范范大大另一方面又怕,女友因工作長期逗留台灣,如果要面談時才回去越南,沒有越南本國居留的記錄或有違反不知道相關規定,面談的時候會不會被面談官刁難不讓通過,到時可能要花更多的時間與金錢,這是范范大大考量的地方,所以看有沒有類似經驗的大大可以提供幫助。


祝………如意


[size=large]分析的很有道理加我一票

只是我感覺范范大大

顧慮太多

還沒發生的事不要預測太多

先辦好"重入國"

其他的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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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仔 發表於 2008-1-3 17:51 | 顯示全部樓層
提醒您網路詐騙多,凡事勿過於心急,心急易讓有心人士有機可趁!網路上更勿輕信網友之言,以防遭受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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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越婿召募中
外勞或看護居留證有效期限都可以申請〝單次〞〝重入國許可〞(30天 )
(出國30天內未回台灣,就禁止入台)

每個外勞或看護工作滿壹年,僱主必需給外勞休七天年假
外勞有權選擇自費回國休假七天,或不休假向僱主拿取七天工資

所以外勞只要取得僱主點頭同意,任何時間都可以回越南並不違反越南或台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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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小白 發表於 2008-1-3 21:02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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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鄉地圖
我們公司也有很多人約滿前半年請假回家登記排隊,然後結婚的例子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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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饒 發表於 2008-1-4 08:42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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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越婿召募中
絡城小將 寫道:
小饒大大安安:

不是不相信大大啦!只是和范范大大的情況前半段似相同,後半段不同,大大所說:「在大大工廠上班的那位大大,他娶老婆是幾年前的事情了,他老婆家住南越或北越,是走新制還是舊制」,那位大大的老婆是在台灣工作期滿後,夫妻倆一起回去越南面談,面談時有沒有被刁難不讓通過,老公去越南面談了幾次,從老婆離開台灣回越南面談開始,至老婆到台灣和老公團圓,期間相隔多久的時間,這可能麻煩大大打聽一下,可以給范范大大當參考的資料。

范范大大要給女友辦「重入國簽證」,小弟的解讀是要回越南預約面談或是參加面談時,可以往返越南-台灣用,其它時間讓女友可留在台灣大大家工作,以解相思之苦。

范范大大另一方面又怕,女友因工作長期逗留台灣,如果要面談時才回去越南,沒有越南本國居留的記錄或有違反不知道相關規定,面談的時候會不會被面談官刁難不讓通過,到時可能要花更多的時間與金錢,這是范范大大考量的地方,所以看有沒有類似經驗的大大可以提供幫助。


祝………如意


昨晚詢問廠内警衛室一位當初幫忙當事人的同事,是2006/10回越南登記,登記完再回台上班,隔年2007/5面談(面談前一定要合約期滿或自行解約回越,我不知道為什麼要如此?只是該警衛如是說)!

是走北越舊制,哪一省我到問不出來,因為廠內600多名員工,該員和我並不熟識,且不同單位不同班別(我上夜班,他上日班)

據說2006/10那次只請了一個禮拜回去登記,而第二次就一次請了一個月假,一次面談通過就直接帶回台灣!不清楚是否有被刁難,但我想一次面談就過關代表並不難吧?

雖然並非第一手資料,但還是希望對各位類似情形的大大有幫助,也希望有親身經驗的大大能補充說明。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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絡城小將 發表於 2008-1-4 17:10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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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鄉地圖
小饒大大安安:

謝 謝 小饒大大提供的訊息,小弟冒昧再請問小饒大大,大大同事2007/5面談,同事的老婆是2007年幾月份工作期滿回越南?

祝……..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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絡城小將 發表於 2008-1-4 18:20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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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范大大安安:

根據大大敘述,大大女友家住「藝安省」,小弟查了一下越南地圖,「藝安省」的地理位置在「河內」西南方第4個省份,算是北越的轄區,領務要在駐河內台辦處辦理,北越現在還是舊制,預約面談時間約7個月左右。

祝........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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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饒 發表於 2008-1-4 22:27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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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鄉地圖
絡城小將 寫道:
小饒大大安安:

謝 謝 小饒大大提供的訊息,小弟冒昧再請問小饒大大,大大同事2007/5面談,同事的老婆是2007年幾月份工作期滿回越南?

祝……..如意


絡城小將安:
不客氣,聽說此越女並未期滿喔!
剛剛打探到我的同事說她是因為面談時間比合約期滿的日期早
所以才提前解約


不過我之前聽到的是因為有了baby 才提前解約的
雖然眾說紛紜
不過只要能跟心愛的人一起結婚回台
解約這個動作似乎就不算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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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ka 發表於 2008-1-8 01:05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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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也是跟我在工廠認識的
期間跟仲介請假,跟我一起回越辦理結婚登記後,再回來工作
當然,外勞要先取得公司的請假,一般可請7天,仲介會幫忙辦理重入國可簽證

半年後,就是2007 10月底,我老婆再辦理離職,我們一起回去面談
然後老婆大人就留在越南辦理一些結婚的事宜~

因為後面要辦的事很多,所以才會乾脆請老婆離職,也有人說,辦理面談後,女方要待在越南才行
道德代表的是理想世界,而經濟學則代表了現實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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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3845377 發表於 2008-1-27 21:19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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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他雇主  你可以給他請假  再回越南辦理結婚他還可再回台
缺點要浪費機票錢優點他一樣在你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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