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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從2009年起,外國人可以在越南擁有住房
[size=large]越南政府公告自明(2009)年1月1日起允准若干外籍人士,購置越南公寓之試辦
作者:駐胡市辦事處商務組
公布日期:民國97年06月26日
更新日期:民國97年06月26日
資料來源及時間:越南年輕人日報2008.6.26
越南建設部阮次長陳南(Nguyen Tran Nam)於本(2008)年6月25日召開記者會,以公布越南國會允准外籍人士購置越南公寓試辦之決議,
據渠會上表示,該決議將自明(2009)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屆時越南政府將允准外籍人士購置屬越南投資發展商業房屋計畫之公寓,
估計越南全國將有約1萬個具備規定條件的外籍人士,可購置公寓,渠等購置公寓手續將比照越南國人購屋手續辦理,一旦發生房屋糾紛時,將依越南法律規定處理。
由於本案係屬試辦,爰該決議執行期限僅為5年,當期滿後而持有公寓所有權外籍人士,准予繼續擁有該公寓至公寓所有權狀所列期滿為止。
對不具經營不動產資格的越南外資企業,亦可購置越南投資發展商業房屋計畫之1或數間公寓並持其所有權狀,惟該購置公寓僅可供其企業員工住宿,而不准出租或使用於其他目的。
對具經營不動產業務的越南外資企業,可興建房屋以出售,惟不予核發房屋所有權狀,若興建住寓不予出售而改轉出租者,將獲簽發房屋所有權狀,惟該權狀期效將符合投資執照之活動期限,當期滿而將房屋出售時,購置人將獲核發所有權狀,若不將房屋出售時,投資業者應中止並收回其正供出租的房屋,以移交予越南政府。
目前,越南每年投資興建約3,000萬平方米都市公寓,爰越南政府允准外人士在試辦5 年期內購置越南公寓,將對越南不動產造成影響不大。
PS.平方米 = 平方公尺
1平方公尺=0.3025坪∴1坪=3.3057平方公尺
3,000萬平方米 = 907.5萬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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