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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mongs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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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走了 小孩也似人間蒸發 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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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新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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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29
at010203 發表於 2015-12-17 15:59 | 顯示全部樓層
夫妻之間的相處,就是要多付出少求回報。
如果單純越南生活跟台灣生活比較的話    其實沒有說哪邊會比較好各有各的好處
但是如果就醫療跟教育    我是真的覺得台灣比越南好太多了     但是小孩的教養應該不是由這樣來決定的
除非你在否定另一半從小到大生長的環境      無法教育出人格完整的人
在離婚後小孩歸父親的養育時    到底父親有沒有做好養育的工作    或是繼續沉溺酒   與賭博
難道這樣的環境就會比較好     孩子人格不會有偏差
如果是我     我老婆有這樣的嗜好     我百分之一百     不會讓老婆探視小孩      純粹個人觀點
再來小孩的意願   李家人不清楚   m大也不清楚     你跟我更不曉得    我們根本無從判定
可能小孩很想待在李家     但是被媽媽強行帶走     但也很有可能是小孩就是想跟著媽媽離開李家     
不想陪在愛喝酒又愛賭博的爸爸身邊呀
還是盡量以討論方式聊聊就好          畢竟我們不是當事人    更無法代表小孩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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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12
苦花 發表於 2015-12-17 16:22 | 顯示全部樓層
夫妻相處之道,就是多稱贊、少批評。
mongsang 發表於 2015-12-17 10:43
憶緣兄  若然因為65樓事件  由於我主觀意識讓您憤憤難消的話  甚至波及a大
我在此再度向您致歉了  您說的 ...


m老:我所說的不養性,指的是你說出不發帖及對外發言這部份,年紀一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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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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憶緣 發表於 2015-12-17 20:54 | 顯示全部樓層
夫妻之間的相處,就是要多付出少求回報。
mongsang 發表於 2015-12-17 10:43
憶緣兄  若然因為65樓事件  由於我主觀意識讓您憤憤難消的話  甚至波及a大
我在此再度向您致歉了  您說的 ...

其實!!生氣是當下!!我也有不對地方!!請海涵!!

但結論是唯有訴訟!!才能解決!!

賣肉不是重點!!

殘疾也不是重點!!

重點是小孩的教育環境!!生活環境誰比較好!!

畢竟是為了小孩!!不是為了一己之私!!

法官的判決也在於此!!

若殘疾之人由大伯扶養!!大伯願意嗎?畢竟殘疾之人無能力扶養小孩!!

所以依照小孩重心!!

再者越女扶養真的好嗎?

回到越南只是黑戶!!根本無法工作或教育!!前幾日看到(一步一腳印)專題報導!!

一個14歲的小孩還是得回台灣接受教育從一年級開始!!

若小孩無法得到最妥善的照顧!!法官也只好判決社會局安置!!

所以你認為監護權是父親還是母親!!對於小孩哪一個會比較好?根本是半斤八兩!!基本上兩人都不具有監護權之資格!!

哪你說哪麼多!!如同一個闖紅燈.另一個酒駕怎麼說誰對誰錯呢?哈哈哈!!

世上本無事.何處惹塵埃!!禍兮福守依.福兮禍守依!!

若問前世因 今生受的事  若問來是果 今生做的事!!

有時版主就當作因果報應吧!!

憶起越南.愛在越南.同舟共濟.
緣起在越.情定越南.塔城為家.

:-hauo:  :-hauo:  :-hauo: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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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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憶緣 發表於 2015-12-17 21:25 | 顯示全部樓層
努力使自己被對方欣賞;努力去欣賞對方。
至於其他網友所說的!!基本上都不會在意!!

畢竟這也是我惹出風波!!

但重點是監護權不是誰說了算!!畢竟小孩是無辜的!!為了小孩而戰!!這才是我的重點!!

若因大人戰爭就把無辜的小孩給犧牲了!!不就如同學校被陌生人侵入殺了小孩案件一樣的道理!!

為了監護權吵得不可開交!!但重點真的會愛護小孩嗎?還是拿到監護權卻不盡責?

鏡大有鏡大的好處!!鏡小也有鏡小的好處!!誰說苦花魚不會因貪吃誘餌而被釣?

人有它的長處也有它的短處!!若只要知人性!!如同知魚性同理可證!!這也表示真性情!!大家又何必在意呢?

若在意這也表示道不同而已!!又何必針鋒相對的戰爭呢?無聊至極!!
憶起越南.愛在越南.同舟共濟.
緣起在越.情定越南.塔城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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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12
苦花 發表於 2015-12-17 22:09 | 顯示全部樓層
愛不是要求對方,而是要由自身的付出。-靜思語-
憶緣 發表於 2015-12-17 21:25
至於其他網友所說的!!基本上都不會在意!!

畢竟這也是我惹出風波!!

文筆不好,比喻失當,說你鏡子比較大張是因為看你寫的東西,覺得說你有看見自己,不會只見別人的不好。

你說的沒錯,苦花確實是會為了貪吃而吃餌,據自身經驗是想要有好的釣況,要爬的非常深山少有人跡的地方…腿力好就釣況好…我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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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30
 樓主| mongsang 發表於 2015-12-18 11:41 | 顯示全部樓層
婚前沒有隱瞞,沒有虛偽,必有助於婚後家庭生活的美滿。
p8857041 發表於 2015-12-17 11:23
我是一位氣功師  專責養生  20年前曾於台北國父紀念館
免費傳授氣功 由於修習氣功  把自己潛能開發出來   ...

衣大果真利害  竟將我說過的話披了出來  甚至還翻紅  這下小弟我
真是無地自容   也好吧  那就順水推舟  不惶多讓了  在此煩請衣大
正襟危坐   屏住氣息  洗耳恭聽   讓小弟報個名號  莫要被此氣勢嚇著了
掉出個膽來   氣游四海  除穢佈新   ㄧ針既出   立取沉疴   鮮少二針
是故凡人皆尊稱我      一針大師       是也

氣功之學  坊間極多  然吾大約歸類    不外兩種    即有為法   無為法兩者
何謂有為法   正如衣大帖上所述之法  及諸如香功   太極氣功等等
                   凡是由意念所導引之法   蓋如是
何謂無為法   顧名思義   乃非由意念所導引之法   如禪坐及我所學自然禪功

自然禪功    乃取自於道德經所云     人法於地  地法於天   天法於道  道法於自然   是故方有此謂
                 氣功者禪也   其本質自是相通    自然禪功乃懶人養生之法   不拘於ㄧ招ㄧ式
                 心念一動立馬到來    然行  住   坐   臥皆能禪    是故亦不受時  地   物之限制
                真乃罕世寶物   值得終生相隨

氣功之究極者何也    可如道者入於虛無之境   再臻上層   亦能出脫三界    直至成佛
                              然今世人於修功期間    百魔紛擾    意志難堅   冤孽纏身
                              又不懂放下  貪 瞋  癡  慢  疑五毒攻身   即使神仙亦難以使其回天
                              也就產生了閣下所謂的神經病了

吾觀衣兄正氣凜然   恍若關公臨世   百鬼自當僻易    若然修習氣功   必能靈魂出竅
斬妖除魔   直至昇天    並列帝庭    萬民參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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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叔叔 發表於 2015-12-18 12:18 | 顯示全部樓層
與所愛的人長期相處的秘訣是:放棄改變對象的念頭。
at010203 發表於 2015-12-17 15:59
如果單純越南生活跟台灣生活比較的話    其實沒有說哪邊會比較好各有各的好處
但是如果就醫療跟教育    我 ...

一般的小孩子尚未成熟到有明智辨別對錯的抉擇能力!
通常他們所在意的,只是日子是否能過得無拘無束的快活!?

若一個極為重視孩子的健全成長,對小孩嚴格管教的父親,
和一個缺乏正確的教養觀念,平時只會無知地縱容溺愛兒子的慈母,
你說那個小孩會選擇喜歡跟誰一起生活呢?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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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30
 樓主| mongsang 發表於 2015-12-18 13:18 | 顯示全部樓層
婚前沒有隱瞞,沒有虛偽,必有助於婚後家庭生活的美滿。
at010203 發表於 2015-12-17 15:59
如果單純越南生活跟台灣生活比較的話    其實沒有說哪邊會比較好各有各的好處
但是如果就醫療跟教育    我 ...

a大  對不起   稍微幫您更正一下

李先生   我沒有看他喝過酒

也不會賭博   但是會偶而簽ㄧ簽樂透

至於檳榔  倒是每天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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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mongsang 發表於 2015-12-18 13:30 | 顯示全部樓層
與所愛的人長期相處的秘訣是:放棄改變對象的念頭。
小隆 發表於 2015-12-17 11:39
m兄

只要沒違反 站規公告  .相關台越間的話題都可提出來談

謝謝小隆兄告知  我並不是在乎站規

我所在乎的是傷害到其他的人   心情會很不舒服

但現在看憶緣兄回文  似乎脾氣緩和了許多

我的陰霾自然也就消除了

謝謝您啊   隆兄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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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阿隆 發表於 2015-12-18 13:40 | 顯示全部樓層
婚前沒有隱瞞,沒有虛偽,必有助於婚後家庭生活的美滿。
哈… 有衝突才有亮點
才能夠激發出不同的思維
只要對事不對人那到最後結果是好的 大家一起討論 我覺得才有進步的空間
其實整件事情並沒有絕對的對錯! 但重要的是誰能夠給小孩子更好的成長空間 這是在下的淺見
大事堅持⋯⋯小事依她 平安是福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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