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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靈快樂即是極樂,心無煩惱即是淨土。
相信越南駐台北辦事處大家都知道在松江路上
但是..
2. 越南政府新規定自2015年11月15日起,針對旅外越僑、越南公民或越僑之外籍配偶暨子女,得5年免簽入境。
第2條我不適用所以可惜..
但在第3條申請簽證時要確實填寫簽證目的,這我就不知道要選擇那一項了?
畢竟第一次赴越要用旅遊DL之簽證?還是要用VR簽證才好?
另外第12條中
12. 入境越南時,所攜帶物品應注意事項如下:
(1)入境旅客每人可攜帶酒精濃度22度以上飲料1.5公升、酒精濃度22度以下飲料2公升、香煙400根,雪茄100根,煙草500公克。
(2)其他允許攜帶物品享免稅額度:除外匯、寶石另有規定外,於越盾500萬元(約值250美元)以內,贈品、禮品於越盾100萬元(約值50美元)以內,得享免稅。
(3)入境旅客攜帶超過上述價值之物品入境,應依據越南政府第HQ/2002-PMD號表格填報,依據各項物品相關稅則繳納稅金。
(4)入境旅客如攜帶超過現鈔5000美元(或等值外幣)或1500萬越盾,均應主動向海關申報,並依據越南海關規定辦理,違反規定者可能被處以行政、刑事處分。
(5)入境旅客如隨行攜帶物品未超出上述a、b、d點規定,且未違反越南法令,可不必向海關申報。
有關錢的部份是現場就要申報了嗎?算算也有15萬台幣等值吧..
13. 提醒國人注意在越南境內住宿規定:
(1)外國人在越南境內出、入境、居住及來往,除法令禁止閒人進出區域(如邊界等地)外,原則上可在越南境內自由移動,惟須符合事先所登記入境目的。
(2)越南國內居民可邀請外國人前往探望,惟邀請人須致函通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擔保外國人入境目的。
(3)倘無越南人邀請,外國人須於越南簽證申請單填妥入境目的、時間及居住地址。對於免簽證國家國民並擬於住宿民宅者,須透過房東向當地公安局申報。
(4)倘外國人與房東並非夫妻關係,外國人必需下榻飯店、旅館或旅社;倘違反將被處以1,250,000越盾(約65美元)罰金。
第13條住宿的問題..非夫妻關係一定要在飯店或旅社就是了..
不能住朋友家耶..這..不知道有方法可解嗎?
怎麼感覺那麼的麻煩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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