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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間的相處,就是要多付出少求回報。
回覆: 台越面談的省思
看了以上各位的發言有感而發,制度是一遊戲規則,面談官也是人,是人就有人性,現在面談給我感覺新制比較舊制好一點了,至少台辦處會告訴你該準備什麼資料(面談的問題佐證)或許你會說他們不看(天知道誰說的準,或許送件或面談報到時人家就已經先看過了)中國人有一毛病就是碰到問題怪東怪西就是不怪自己(我也曾經如此)我也是越婿只是我婆是越南華人(胡志明市)我沒有經歷各位的鄉下面談,也沒有遇到紅包問題(不代表胡志明市司法廳辦事人員不貪污)我碰到一位經由台灣仲介介紹認識對象的,他5/12到越南司法廳送件面談時可能是去的時間太晚大約15:00(我猜測的,或許其他原因)結果辦事人員叫他下個月6/13再來面談(他4/25就已經買一個月效期的機票)所以他當然不願意再跑一次,要求辦事人員一定要5月份面談(結果辦事員說可以usd:200幫你處理,給了以後安排5/23面談)我的看法站在經濟效益來說划得來(一趟越南來回機票加簽證至少要400(促銷票) 以上,但是相對的也增長越南官員貪污的風氣,我從去年到現在去過胡志明七次(第一次去同奈回台灣後女方(越南華人)反悔不嫁第二次去把資料拿回順便處理事情,第三次2008/2/13至今已經去看過老婆五次)我前後在越南也有50天以上,第二次一人單槍匹馬從新加坡轉機到胡志明,在旅館在台辦處在胡志明司法廳等有我們台灣人越婿的地方看到許許多多負面的事情(如身份做假等)看過最多的就是面談資料什麼都沒有帶齊而沒有通過面談的(要帶什麼資料該如何證明各位前輩已經提供許多經驗了,所以不多說)所以我司法廳面談時翻譯人員只問我基本資料問題(如何認識?認識多久?女方家庭成員的認識)因為我跟我老婆是網路認識(也就是說網友關係,無任何介紹人,華語溝通)所以我的網路與手機通聯記錄非常重要還跟我要了旅館住宿證明(有旅館所在地公安房證明喔或提供飛機票購買證明(附登機證)還有出遊與接送機照片,許多等待面談的人(台灣/中國/其他不知名的外籍男士)連越南人也用越語跟我們夫妻說沒有看過聽過有其他人像我準備資料如此齊全的,尤其越南人對我的網路通聯記錄非常好奇(因為skype通聯記錄無法列印只能自己想辦法製作,非文字交談記錄喔),我現在等9月台辦處面談,該準備的資料要更多(他們有看沒看天知道,有準備有保佑)通過與否我只能說我有很大信心,一些夫妻親密隱私問題不怕面談官問,他要問就給他問(我只能心理暗罵變態呀)但是又有更好的方法嗎?我只相信真金不怕火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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