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賤兄...喔不...健兄..^_^
我倆真是一南一北呀
大約同時期去辦手續(您比較早先)
我在台灣南部,你在台灣北部
我去河內辦,你去西貢辦
互相爬文鼓勵呀
雖然台辦南北程序差異有些不同
但還是給它辦完
互相漏氣求進步拉
在河內台辦看了些我們同胞
還是單純二人單身比較好辦
年紀不要相差太大,女方能懂中文,
如女方在台工作而認識的,最好等工作期滿女方回去後,二人再辦手續(不然中途雇主不能體諒,有些文件就會生不出來呀)
最好不要因為懷孕了,才來趕辦手續
因為這中間至少3,4個月的時間,萬一有變化,小孩子又不得不出來
結果原本二人的婚姻簡單解決,又變的多個小朋友的戶籍,認證等等手續,更加麻煩
二邊不知要跑多少趟....
總之建議大家還是單純交往一段時間後
再二人去辦手續
辦好女方來台(我假設以女生為主)
再考慮生小孩的事
以上供大家參考(借用健兄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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