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的發文一般人真的會有所誤解,
首先,一般既然已結婚,就很少人會用「同居」二字,
「同居」一詞比較都多用在沒有婚姻狀態,只是住在一起而已,
其次,樓主說「在臺」越虎,特意強調「在臺」也很怪,
也會讓人誤以為樓主是和「在臺」越配(例如:離婚、工作、、、)者同居,
另外,「很關心自己的親生子女」這句話也很怪,那是不是有「非自己的親生」子女也要照顧啊?
不然為什麼特別強調「很關心自己的親生子女」,
綜合以上邏輯,我其實一開始是這麼猜測的:
樓主和在臺離婚之越南女子同居,該名越南女子可能要同時照顧親生及非親生子女,而,該名越南女子較關心自己的親生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