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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阿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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亟需協助,越娘受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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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9-13
Rasicray 發表於 2007-1-28 23:24 | 顯示全部樓層
結婚前,睜大你的眼睛,結婚後,閉上一隻眼睛。

回覆: 亟需協助,越娘受家暴

這位M小姐真的是……人善才會被人欺啊!
不曉得她除了天性善良外,
是否也罹患了『斯德哥爾摩綜合症』(或稱『人質綜合症』)?
這是受害者對加害人產生同情的症狀,
前陣子才有位被綁架的男童疑似罹患此症而認賊作父@_@"

TieuYen以前一位同事也是類似這樣的情況,
那女孩說來也笨,一開始被男方拐騙,還被強迫上床,
TieuYen要她報警,這可是強暴罪耶!
她說男方應該是喜歡她而昏了頭……問題是喜歡就能強暴人嗎=_=||

不過後來男方承諾對她好,她也傻傻的進展到兩人同住一起,
但男方失業,還是靠著她工作才有零花,
這點讓TieuYen很瞧不起他,
好手好腳的為什麼不去工作,一點尊嚴都沒有!
後來,男方變了(應該說畜牲的面目才展現出來),
不時拿她出氣、辱罵,他一個不高興,女孩被迫罰跪一整天,
隔天上班,TieuYen看她走路姿勢奇怪,
還開玩笑問她是不是男朋友索求無度,
她紅著眼說,男友逼她跪著一整天,腳痛到晚上睡不著=口=||

讓人看不下去的事蹟多到講不完,
TieuYen罵都罵過、勸也勸過,女孩還是善良傻憨的不願放棄,
說什麼孝心感動天,愛心也能感化那畜生,
結果,某一天凌晨,女孩打電話給TieuYen,
說那畜生索求完,不知怎的又準備體罰她,
她難過到無以復加,拿菜刀往自己手腕劃了一刀,
那畜生撂下一句『妳死了也不甘我的事』人就往外走。

一聽到『手腕上劃一刀』,TieuYen嚇的趕緊飆車到她家,
人送到醫院後,順道聯絡她父母把她架回家,
後來聽說那畜生跪著哭要她回去,
她心軟,差點又從家裡逃出去,全給她家人擋下來了,
在公司還有同事監視著,
她很累,身邊的人也很累=_=||

過了一年多再度相逢,又和她提到此事,
她也覺得自己好傻,因為那畜生把自己描述的很可憐,
利用她不經事的同情心,而任那畜生予取予求,
外加那畜生又常常提及『我找黑道去對妳家人不利』等等要脅的話,
讓她無怨無悔的奉獻身體、賺錢給他花,
一方面可能有愛、有同情,一方面還帶著懼怕吧?

她每天啃饅頭吃泡麵,一天餐費不到35元,
買杯飲料給她,都可以感動到眼淚快掉下來的單純女孩,
那畜生每天卻要兩包菸,一伸手就是1000、2000的花;
唯一的好在就是沒留下小孩,或造成身體上的殘缺,
(手腕上的傷這就不提了,每看一次都覺得好痛)
但心裡的陰影是怎樣都揮之不去,
聽說那陣子她還會夢見畜生毆打她,讓她哭著大喊不要而醒來……

一看到同樣是被畜生施暴凌虐的例子,
雖說M的情況更加複雜,
一來是結了婚,
二來是外籍新娘的身分,很容易被本地畜生聯合欺負吃案,
除了參考以上大哥提供的方式,
把案子鬧大或許是不錯的方法,
但Tr的背景雄厚,如果扳不倒那M的處境會更加為難,
這部份TieuYen插不上話,
雖然前面已經碎碎念了一大堆個人的所見所聞^^"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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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da 發表於 2007-1-29 15:26 | 顯示全部樓層
戀愛中猜來猜去是情趣,婚姻中猜來猜去是禍害。

回覆: 亟需協助,越娘受家暴

阿雞 寫道:
請問如果離婚成立,
是否能夠讓這位越娘繼續能留在台灣賺錢?
站在因丈夫長期施虐的立場,
是否有辦法?
真是丟台灣人的臉。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一條第四項等關鍵條文, 外籍配偶若遭受身體或精神虐待 經法院核發保護令或受虐錄音等證據 使外偶在此情況下仍可在台灣居留。

http://www.heart.org.tw/forum_read.asp?bbs_id=337&acts=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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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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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en 發表於 2007-1-29 15:52 | 顯示全部樓層
戀愛中猜來猜去是情趣,婚姻中猜來猜去是禍害。

回覆: 亟需協助,越娘受家暴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一條第四項等關鍵條文, 外籍配偶若遭受身體或精神虐待 經法院核發保護令或受虐錄音等證據 使外偶在此情況下仍可在台灣居留。

http://www.heart.org.tw/forum_read.asp?bbs_id=337&acts=view


依法是這樣沒錯,不過一定要有報案及相關證據!

因為「自已說的都不算」

一定要先備案 (警局或113婦幼保護專線)

再加上LINDA大美女所說的證據如︰「醫院驗傷單」、「錄音」、「證人」等可供證明的證據.....

然後再找各大基金會求援.....

那些單位很樂意幫忙的.....
遊雲的部落格~王子與公主的城堡 ← 有到海防市歡迎來泡茶! :-D :-) :lol: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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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22
soskkk 發表於 2007-1-29 18:10 | 顯示全部樓層
愛不是要求對方,而是要由自身的付出。-靜思語-

回覆: 亟需協助,越娘受家暴

就算一起生活在對錯認定上就沒一定的準則,更何況沒在一起生活的,所以他人家務事很難單方認定誰錯誰對,出手就是錯這點小弟是認同,但要看什麼情況下,有位女性專家說女人有時是自己找打的,當二方爭吵到一個頂點時,還故意在男方面前說,來呀來打死我呀,你敢就打呀,來呀怕呀不敢打呀沒用的男人,那不打就白不打了,說穿了那不是自己討打那是什麼  

打女人的就是畜生,但別忘了很多女人讓你不得不出手,在這要求要男女平等的時代中,難道女人打男人就是對的,難道女人用方法讓對方出手就是對的,事情往往沒想像的那麼簡單,對與錯你老也不用急著以表天下讓大家做出什麼公正及正義的言論,因為我們不是法官也不是家暴中心人員,就算法官或家暴人員也會有錯判的時候,所以最好的方式就請當事者自行打113或打110吧(如果她不敢或不願打那最多你老幫她打),事非對錯留給相關人員處理吧,反正社會就是這樣少數服從多數嘛,只要在人類自己規定的情理法上站的住腳,那正義總會來臨的只是快或慢而已  

家務事點到即可,別身入其中,小心人家吵完在南登的時候,被告的人卻是你老

一般傷害罰,很少會判刑的除非不和解(如不和解所判刑期也不長),只要二造願意和解賠償即可私了,當然也分輕重及不治而刑期及賠償金額也有所不同,而家暴也是就看二造如何處理,當然也可私了  
不能私了那除非對方不治  找上帝泡茶去

放心只要打110報案,110中心會派當地派出所請警方先行前往了解並為其製作筆錄,當然會回報110中心,而且家暴案的話受理單位會先通知家暴防治中心,而家暴中心會先派員電訪了解,並進一步到現場了解其經過,如確定為家暴會為其申請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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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小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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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9-13
 樓主| 阿雞 發表於 2007-1-30 02:21 | 顯示全部樓層
夫妻之間的相處,就是要多付出少求回報。

回覆: 亟需協助,越娘受家暴

她丈夫並沒有給她所謂的零用金,
(不過前兩個月到大陸玩小姐4天給了她一萬塊)
當初娶妻的錢也是幾乎仲介拿光,
她如果不自己拼死工作我實在不知道要怎麼養越南家口。

他的傷痕是脖子的指甲抓痕,左眼上烏青,臉頰紅腫,
不是很嚴重,但是可以想想是怎樣的情形,
一個男人在大清早要求房事,女方拒絕,
被掐著脖子刮巴掌。
我小時候常被我爸打,看到我爸都會怕,
一個睡在你旁邊的人,叫做老公,
會打你,會言語羞辱你,
這種心理上的恐懼還不夠嗎?
我不是女人我不知道,但是我想到就噁心。
該位先生曾離過一次婚,離婚後房子賠給老婆,
5X歲還在租房子過日子,各位想是什麼原因呢?

當事人大冷天寧願到處跑,不願回家,
我不知道這叫什麼婚姻。
我不是當事人不可能瞭解更多,
但是我住在樓下一年多,起碼吵架打架我會聽到,
我的角色是什麼不重要,
因為在我出現前她們的婚姻系統就已經是這樣了,
女方一直隱忍是沒有錢,不想回越南丟臉,
身份證也剛開始申請,沒必要討打。

總算事情即將結束,
她丈夫同意離婚,應該是明天,
以前被打的真的就算了,她錢買的摩托車也就給他了(他名下),
算了,一毛錢都不想跟他要,只求他趕快在那張離婚協議書上簽字,
一個可以去大陸找他女朋友,一個總算得到自由,
還債還夠了。我能做的就是陪她去職業介紹所,
在她回越以前多賺點錢,不要被瞧不起。
很多越南女人很壞,這是絕對的,但是不是每一個都很壞,
很壞你就不要娶過來,幹嘛娶過來打她罵她又不肯離婚叫她滾呢?

越南人教育程度低,有時候真的是很番,又容易被帶壞,
老公善待卻外吃的越娘絕對該死,
但是把女人當成洩慾工具、出氣工具的男人,也一樣該死。
容忍、瞭解、寬容,婚姻不就是這樣嗎?
異國婚姻,又在這麼短時間內成立,
想取越南太太的人,真的要有更大更廣的修養與度量。
言盡於此,望各位大大好好對待你們的老婆,
一個小故事,就當作它是一個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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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9-13
 樓主| 阿雞 發表於 2007-1-30 02:34 | 顯示全部樓層
努力使自己被對方欣賞;努力去欣賞對方。

回覆: 亟需協助,越娘受家暴

TieuYen 寫道:
這位M小姐真的是……人善才會被人欺啊!
恕刪....


其實她也不是很善,
不是印象中那種受暴婦女低頭流淚不敢說話那種,
是脾氣很硬(越南都會說頭很硬),
剛來常聽到她對他講話語氣不好,滿粗魯,
所以我剛開始對她印象不好。
我說過了,
是她丈夫把她變成這個樣子的,
她說剛開始她很乖,她對他很好,
煮很多菜,上班回來會買東西給他吃,
後來沒一個月他打她,她問:這樣我還對他好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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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30
阮重信 發表於 2007-1-30 11:27 | 顯示全部樓層
夫妻生活中最可貴的莫過於真誠、信任和體貼。

回覆: 亟需協助,越娘受家暴

一、對來台越南女人的命運,我們很難個案同情,這是風險成本所可能後果。
以結婚方式追求富貴舒適生活,當然也應承擔夢碎的後果。
局外人只有監督政府嚴格執法,不容政府人員與人口販子掛勾。更不容台灣成為人口販賣國的萬國公罪。

二、金庸武俠小說,金庸可以創造郭靖為成吉思汗的金刀駙馬,韋小寶與康熙八拜結交,玩弄歷史人物於想像中。
可見人的想像力,可以上窮碧落下黃泉,無限延伸,可憑己意,肆意創造故事,編造故事。

三、縱如大大舉發故事有真實性,但從字裡行間觀察,大大與受虐越南女子的關係,已非單純舉發者角色,更非一般男女關係可言。

四、人是很奇特動物,誘姦或愛上別人老婆者,通常主張性開放或主張『通姦無罪論』,但自己老婆被人誘姦私奔,卻痛不欲生。
越南女子固有悲劇,值得同情,但不善言詞經營家的台郎常捉襟見肘,又有多少人鞠一把淚。
小人物如武大郎,為維持家計,早出晚歸,而抺脂擦粉妖技招展的老婆潘金蓮,怎能體諒武大郎,諸如此類問題,就當作社會現象,歸由制度解決吧。制度不能解決,任由重叢林則解決。
http://tw.myblog.yahoo.com/taiwanvietnam-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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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9-13
阿台 發表於 2007-1-30 16:48 | 顯示全部樓層
婚前沒有隱瞞,沒有虛偽,必有助於婚後家庭生活的美滿。

回覆: 亟需協助,越娘受家暴

台郎打人是不對. 不過, 這位越南新娘老是找阿雞大哥說事情, 也粉奇怪. 男女之間, 最好避避嫌.

所以, 阿雞大哥乾脆直接報警, 讓警察接手辦事情. 阿雞大哥最好不要跟別人的老婆太接近啦. 換成我老婆跑去跟別的男人說我不好, 我一定會吃粉大的醋溜.

阿雞大哥熱心助人, 必有福報. 但是要小心給自己惹上麻煩喔. 祝福阿雞大哥救人成功啦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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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9-13
Rasicray 發表於 2007-1-31 15:14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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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亟需協助,越娘受家暴

阿雞 寫道:

其實她也不是很善,
不是印象中那種受暴婦女低頭流淚不敢說話那種,
是脾氣很硬(越南都會說頭很硬),
剛來常聽到她對他講話語氣不好,滿粗魯,
所以我剛開始對她印象不好。
我說過了,
是她丈夫把她變成這個樣子的,
她說剛開始她很乖,她對他很好,
煮很多菜,上班回來會買東西給他吃,
後來沒一個月他打她,她問:這樣我還對他好幹嘛?


原來您是『大哥』,TieuYen一直以為阿雞是『大姐』,
所以沒聯想到其他關係,看來是TieuYen太單純了^^"

您會如此積極,或許和M小姐交情深厚所致,
但奉勸您,事情不能僅聽片面之詞,
人,都會習慣只講對自己有利的話,
而且外籍新娘往往都容易被貼上『弱勢』的標籤,
當然,一方面也真算是弱勢族群啦,
不過,她們口中陳述的是否真為全部事實,那可能就『僅供參考』了。

如同樓上大哥所言,最好的協助就是報案,
如果您又與這位M小姐走得近,
反而會讓人覺得,是想將自己的行為合理化或尋求更多認同,
以洗清自己的罪惡感所做出這樣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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