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您之後有得到更好的資訊,請分享出來讓大家有更新的資訊可以參考。
回覆: 新制:不僅台辦處要面談,越南政府也要 進行面談
小弟是今年八月去肯特司法廳面談的,將所見所聞在這裡跟各位大大分享!
在肯特司法廳去辦結婚的,小弟前後見到的約有6.7對台灣人,閒談之下才知道有人已經面談了三次還沒過,有些人去了第二次,還要牌面談時間,其中一個,聽他說在越南已經待了20幾天了,口袋的銀兩所剩無幾,我們一起等待的時候,看他跟老婆還蠻恩愛的,結果得知面談又沒過,頭也不回,氣呼呼的離開,老婆只好在後面跟......
還有一個第一次沒過,第二次去的時候越南的翻譯(有人叫他們律師),竟然給他們放鴿子,只好現場另外找一個,費用聽說一次就要70萬越幣,而且是以次數計酬,我不知道後來他有沒有通過.
小弟去台辦面談,雖然當時聽他們問話時的態度感覺不是很好,但還是很幸運第一次就通過,本以為這下輕鬆了,哪知鄉下面談也沒那麼容易,又聽到大大們的遭遇,我也開始擔心起來了,果然.....光排隊送件到約面談時間就等了三天,小弟還是天天7點多就去等的喔....
當天一共面談兩次,不同的面談官,需要有翻譯或律師在場,除了問一 些跟台辦處差不多的問題之外,小弟感覺他們的重點是聽你說以後如何給越南老婆幸福,小弟很誠懇的回答我們未來的願景,後來我們就通過了.....一次而已.....
雖然順利通過面談,但第二次前後花費的時間也有11天了,比起20幾天還在奮鬥的那位大大,我真的很幸運!
提供給各位大大參考,第二次機票一定要買個人票,因為停留時間很難預測,另外銀兩要準備充裕,回老婆家孝敬孝敬是免不了的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