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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最大的敵人不是別人,而是自己。
回覆: 要尊重外勞人權,就可以詆毀我國台灣?
~影子~ 寫道:
[quote]
發仔 寫道:
越南勞工還沒到台灣就要繳壹億貳仟萬越幣給越南仲介公司
政府規定台灣仲介公司不能收越南仲介的回扣
結果台灣仲介回扣3000美元以上
我們應該詛咒這些吸血鬼仲介不得好死,現世報殃及子孫
[政府規定台灣仲介公司不能收越南仲介的回扣]
有這條法令嗎??
是否可提供明確法條以供參考!![/quote]
你一點都不知越勞如何被剝削
http://www.evta.gov.tw/files/12/%E5%A4%96%E5%9C%8B%E4%BB%B2%E4%BB%8B%E9%81%95%E5%8F%8D%E7%A7%81%E7%AB%8B%E5%B0%B1%E6%9C%8D%E7%AE%A1%E7%90%86%E8%A3%81%E9%87%8F%E5%9F%BA%E6%BA%96.pdf
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十一款
辦理就業服務業務,要求、期約或收受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或規定標準以外之費用,或不正利益者。
從2005年1月禁止越南某些類外勞輸入,及台灣公司對越勞需求名額少,
粥少僧多,越勞繳給越南仲介公司費用從USD2500漲到USD7000以上
這些費用用來〝賄賂〞台灣仲介
越勞工作所得不符期望及被壓榨,不逃逸也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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