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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魔羯阿忠 於 2011-4-27 16:26 編輯
其實這步驟我沒用過、所以也不知該如何查詢
阿忠兄說的方法可試試看......
也可打到附近的「移民署」服務 ...
小隆 發表於 2011-4-27 09:43
若配偶是外籍的,可以去請移民署專勤隊幫你查,但是配偶是本國籍的,我建議可就近去問派出所.
另節略失蹤人口查尋作業要點 供參考:
內政部警政署94年11月30日警署戶字第0940155737號函修正
一、為加強失蹤人口查尋,提升工作成效,特訂定本作業要點。
二、本要點查尋之失蹤人口,指在台設有戶籍,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隨父(母)或親屬離家而不知去向。
(二)離家出走而不知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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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警察機關對於失蹤人口報案,應不分本轄或他轄立即受理,並依本要點查尋作業,不得拒絕或推諉。
..................................
(八)失蹤人已出境,由戶籍地警察分局辦理撤尋,並應將出境日期、地區等告知家屬後,製作筆錄(報案人或家屬、親屬),檢附出境相關資料(如國人轄區日報與查捕逃犯、失蹤資料比對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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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若確定已出境應該就不能報失蹤人口,若不確定出境應該可以報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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