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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kevin7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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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健 發表於 2015-12-21 07:48 | 顯示全部樓層
提醒您網路詐騙多,凡事勿過於心急,心急易讓有心人士有機可趁!網路上更勿輕信網友之言,以防遭受詐騙。
本帖最後由 阿健 於 2015-12-21 08:01 編輯
苦花 發表於 2015-12-20 21:59
健兄:可不可以請問為什麼認為懷孕插隊不合程序正義?因為跟一般的理解相反,想聽聽是不是自己忽略了什麼 ...


苦兄這是小弟個人的想法, 在兩人都不熟的狀況下, 試出小孩來是比較不負責任的作法,
以下是關於公告發布時所參與的討論
http://www.seeviet.net/bbs/forum ... p;extra=&page=1

小弟本人對於這種可以"懷孕插隊"的方式會怎會不關心了, 大家一樣是越婿, 乖乖耐心等待半年多接受台辦面談, 這是遊戲規則, 也是行之有年所得到的模式, 對於相親結婚的越婿來說這段期間懷孕肯定是不設防的意外, 既然已知道懷孕會有來不面談而生產的問題,  那懷孕的夫妻就該自己去承擔, 而不是叫台辦來幫"意外"擦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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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花 發表於 2015-12-21 11:05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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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健 發表於 2015-12-21 07:48
苦兄這是小弟個人的想法, 在兩人都不熟的狀況下, 試出小孩來是比較不負責任的作法,
以下是關於公告發布時 ...

原來如此,多謝。
南越五、六個月真的有點久,南越台辦不就整天擠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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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rizon 發表於 2015-12-21 13:48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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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horizon 於 2015-12-21 13:53 編輯
苦花 發表於 2015-12-20 22:41
對了,還有就是遇到有心的主事者。
就像是這次北越南越不同調的面談時間提早,如果南北越的主事者不同,北 ...


平平都是台辦

怎會搞個一國兩制呢?
本來北越台辦面談等待的時間就已經比南越短了
現在北越還增加人手來提早面談

南越台辦卻毫無動作
套句政論節目的話
臺灣政府是把嫁娶南越的臺灣人
當次等國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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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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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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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kevin7326 發表於 2015-12-21 15:01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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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rizon 發表於 2015-12-21 13:48
平平都是台辦

怎會搞個一國兩制呢?

就說台辦不知道到底在堅持什麼阿
已經屢次投書向外交部反應
就是一直堅持要提早只有女方懷孕
不然就是女方想要提早來台
除非男方家裡有家屬有重症
重症到無法自行行動的
女方才可以申請短期簽證提早來台
簽證到了要準時回去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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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9432075 發表於 2015-12-21 15:39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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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rizon 發表於 2015-12-21 13:48
平平都是台辦

怎會搞個一國兩制呢?

真的
腦袋不知道在裝什麼
翻桌了!!!
妳的過去我來不及參與 但妳的未來一定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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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小二 發表於 2015-12-21 16:24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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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抱怨很多,但其實是你的觀念有點錯了。
首先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主要業務是核發簽證,依據的是「外國護照簽證條例及施行細則」,外交部及駐外館處得要求申請人面談、提供旅行計畫、親屬關係證明、健康檢查合格證明、無犯罪紀錄證明、財力證明、來我國目的證明、在我國之關係人或保證人資料及其他審核所需之證明文件。
所以女方護照、出生證明及無犯罪紀錄證明是必備文件,而核不核准是國家主權的行使,不核准亦不須向申請人說明(針對女方仍屬外國人)。
所以如果申請來台簽證不核准,你找100位立委去關說也是無用的,因為對象是外國人,又尚未於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在台灣也還不算是你的配偶,至此女方跟你尚無任何關係,你師出無名。
當然也有例外條款,如證明女方肚子裏有小台灣人或重大事故之類,公務人員依法行政難道有錯,還是都學越南收紅包你才高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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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20
林叔叔 發表於 2015-12-21 16:28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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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7326 發表於 2015-12-21 15:01
就說台辦不知道到底在堅持什麼阿
已經屢次投書向外交部反應
就是一直堅持要提早只有女方懷孕

若男方因思念老婆(急著抱老婆)以至於茶飯不思、夜不能寐,
不知這樣是否也算可以優先面談的重症?

既然雙方已經在越南掛牌當夫妻,甚至也已「生米煮成熟飯」了!
即使我方政府為防堵不當的婚姻漏洞,是否也能用變通的方法?
譬如先發予短期簽證(例三個月),讓她先來台慰安一段時間,
順便可先體驗瞭解一下婚後來台的生活環境。
待簽證到期再回越南的台辦處面談,如此是否較兼顧人性且能面面俱到?
此方法若大家都無異見,那就這樣鼓掌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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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010203 發表於 2015-12-21 16:35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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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rizon 發表於 2015-12-21 13:48
平平都是台辦

怎會搞個一國兩制呢?

不過之前我早就有聽人說因為南辦原本就比北辦更多人手面談     但是依然還是排很久
因為在南越排結婚面談是北越的好幾倍    所以北越會有提早情形主要應該是太懶散被投訴吧
不過我聽婆再說    北越除非家裡經濟很差或是(特殊情形外)等等   幾乎不是很喜歡跟外國人結婚
所以台灣一開始娶得越婆幾乎都是南越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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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隆 發表於 2015-12-21 16:39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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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新住民離婚率有點高

有人把近幾年.台越婚姻的離婚率會這麼高
歸咎在以前面談草率或根本沒面談(我那時就是.就是個集體談話會)
所以那時候約兩個多月.就完成整個結婚面談程序(去越南相親至太太到台灣)

那現在面談嚴格.時間拉長.離婚率會否降低?
幾年後見真章
有緣千里來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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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kevin7326 發表於 2015-12-21 16:44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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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叔叔 發表於 2015-12-21 16:28
若男方因思念老婆(急著抱老婆)以至於茶飯不思、夜不能寐,
不知這樣是否也算可以優先面談的重症?

應當是如此的說法
以現在來說
和我找同一個代辦人的一個台灣男生
據說他給女方家裡的紅包還是什麼的
出手更闊綽
也就是說現在去娶很多應該都是經濟條件很不錯男生
家裡應該也沒啥大問題
只是礙於現在社會形態加上工作繁忙
不容易去認識什麼異性對象
才會選擇去尋求外籍的機會

那這樣說來的話
面談拖那麼久
兩人已經被越南政府承認為夫妻了
卻要被迫分隔兩地等那麼久才能面談
然後才能團聚
應該是算很不人道作法
我支持樓上說的
可以先發短期簽證讓女方來台灣先適應婚後生活
而不是拘泥於說要男方有什麼家屬是重症到無法自行行動地步的
如果是這樣
那我們的政府豈不是間接承認說娶越南配偶的
都是把他們當看護而已?
這樣我們政府的認定不是更怪?

另外我尋求立委
我是要陳情說這樣的一個程序太冗長不合理
應當有檢討空間
而且為何娶中配是女方到了台灣之後在台灣的機場的移民署辦公處面談?
越配卻是必須先面談通過才來台灣?
而且還要國人先入戶登記
才會發給女方簽證?
那中配卻是來台後才入戶登記?
制度上來說不就很詭異?
那如果中配在入台時候
機場的面談不通過
那要怎麼做?
當場直接遣返?
有可能嘛?
又沒有即刻有班機讓女方回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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