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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abcd6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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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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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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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5
liuds 發表於 2009-7-1 08:56 | 顯示全部樓層
婚前沒有隱瞞,沒有虛偽,必有助於婚後家庭生活的美滿。

回覆: 人不見了

abcd680914 寫道:
謝謝各位大大的解答.跟關心.
不管好的壞的..小弟都會虛心接受..
因為自己可能也有不好地方...
所以不會只怪對方..小弟一定也會檢討自己..
因為我還是相信...人一定有好的一面...
所以小弟不恨老婆..(可是一定會難過)..
不是希望他回到我身邊....可是只要他能平安回到越南..
我能幫的一定會幫....各位大大可能認為我是個爛好人...
只是...我想這因該是..放不下吧..哈哈...
這是我能幫他的最後的事情吧!

我覺得沒有做出對不起對方的事,問心無愧就可以了。
來日方長,先存點錢再來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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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小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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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9-13
saft 發表於 2009-7-1 09:07 | 顯示全部樓層
夫妻之間的相處,就是要多付出少求回報。

回覆: 人不見了

我覺得她會來台灣,但又不去你家,有可能抱定只想來賺錢的想法,若你向法院訴請離婚後,那
麼她就是非法居留,非法打工。離婚後,她的一切行為都與你不相干,建議交給移民署專勤隊來處理就可以了,我們祝福她平安回越。
當身陷愛情的迷霧中,應隨時保持一顆理智的頭腦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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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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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13
發仔 發表於 2009-7-1 09:21 | 顯示全部樓層
夫妻生活中最可貴的莫過於真誠、信任和體貼。

回覆: 人不見了

abcd680914 寫道:
我老婆確定在24日入境了
他今天也打給我...他說不來我家了
他說要回越南...
我也在移民署備案了...
請問各位大大..
地方簡易庭可以辦離婚嗎?
還是要去地方法院...
謝謝各位大大的關心..
先來去難過一下...哈哈

我個人曾經幫我姪子打離婚官司的經驗(娶印尼)

到警局報協尋,訴訟才會有強力證據
不要請律師,律師費最少3-5萬,
自己最可靠不懂可請教法院義工,法院也有訴狀範例可參考(法院網站也有)
裁判費3000元,翻譯費3000~5000元,登報費(2次)約4000元上下
法院前都有翻譯社存在,翻譯登報(海外版)都是他們的業務
老婆滯越不歸,法官直接判離婚比例很高,約10個月可以完成離婚手續
老婆還在台灣,法官可能會判履行同居義務,那就比較麻煩,等待一段時間,才能再一次離婚訴訟
*上法院你希望能遇到能好法官,訴狀理由不要寫太長,簡潔即可,否則翻譯費登報費會讓你大失血




&[size=large]燒焦的豬網友留言(原文照登)
Re: 請問有關離婚的問題
至戶籍所地方法院在地購買民事起訴狀一份 – 帶回家自己撰寫 – 大致如下範例 :
民事起訴狀 ( 請求離婚事件 ) 狀
案號 年度 字第 號 承辦股別
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
稱謂 姓名或名稱 依序填寫 : 國民身分證號碼或營利
事業統一編號、性別、出生年月日、
職業、住居所、就業處所、公務所或
營業所、郵遞區號、電話、傳真、電
子郵件位址、指定送達代收人及其送
達處所。
原告 燒焦的豬 身分證宇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性別 :
出生年月日 :
住址 :
電話 :
被告 XXX 身分證宇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性別 :
出生年月日 :
住址(台灣) :
住址(越南) :
電話 :
為請求離婚事件 , 依法起訴事 :
訴之聲明
一, 請求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原告XXX與被告XXX於2000年X月X日在越南辦理結婚手續 -被告XXX於2000年X月X日來台與原告同住,夫妻相處融洽.
2002年X月X日被告回越探親迄今未曾回台........等等
台灣板橋地方法院家事法庭 公鑒
證物名稱及件數 : 1,戶籍謄本乙份
2,結婚登記證明乙份(中文影本)
3,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 - 被告入出
境記錄證明.
中華民國X年X月X日
具狀人 : XXX 簽名蓋章
撰狀人 : 簽名蓋章

法院受理後同時發出一張通知書,送達書 - 告知被告應於通知書中記載的應到庭時間作言詞辯論(受理訴訟狀日起算約半年後).
訴訟狀及通知書,送達書均要翻譯成越文寄給女方,如女方行蹤不明,地址不明可請求法院作公示送達.

通知書中記載的應到庭時間係通知雙方當事人(原告及被告)應於指定日到場(法庭)作言詞辯論 - 比方說 : 您於2005/9/2日向法庭遞交訴狀,法院書記官會給您一張通知書,告知雙方當事人(原告及被告)應於2006/2/28日上午10時到庭作言詞辯論 ,即於當日原告應向法官陳述離婚事由,由被告答辯.故在您收到通知書後應盡快將訴狀,通知書及送達書翻譯成越文寄給被告 - 第一步作業已完成,過來只有等開庭日了.
2006/2/28日上午10時您得準時到庭作言詞辯論 - 以經驗來判斷 - 被告會缺席,也鮮少有被告的答辯書或委託代理人(如律師)到庭答辯 -開庭時間就由原告一人陳述離婚事由,答辯法官問話,如先前於訴訟狀有引述證人亦應會同證人到場答辯 - 完畢 - 法官不會一下子就直接告訴您,您的聲請已獲准,只告訴您近日內您會收判決書的(由法院郵寄不用再跑法院) - 被告回越超過半年(訴狀中就盡量訴說被告的不是 : 如夫妻個性不合,被告不適應台灣生活....等等)法官通常都會作出離婚判決的,概括來說,由遞送訴狀至拿到離婚判決書,最快也要半年.
可能(不一定) - 有的法院還先要求原告提聲請被告履行同居義務,法院作履行同居義務判決後,不見被告回台履行同居義務,才可聲請判決離婚,這樣一來 - 幾乎總共要花上一年才能拿到離婚判決書.
離婚判決書拿到後(被告也有一份) - 應至外交部領務處認證,翻譯成越文 - 寄給被告,被告可持這份離婚判決書向戶籍所在地省級法院聲請離婚判決了.
如願花錢,可請律師代辦的(開庭日,本人還是得親自到場的).
自己辦只需花點車錢,翻譯費而已,流程不明瞭可詢問法院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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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新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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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17
life 發表於 2009-7-1 10:37 | 顯示全部樓層
夫妻之間的相處,就是要多付出少求回報。

回覆: 人不見了

[size=large]問心無愧這個成語絕不是自己說了算的。
照道家的說法,老子道德經:第 七十三 章,「天網恢恢,疏而不失。」
人力不能使時光倒流,但是照佛家之說,時時能種當下之善因,必能修得將來(今生或來世)相應之善果。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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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新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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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23

電玩達人

魔羯阿忠 發表於 2009-7-1 11:20 | 顯示全部樓層
戀愛中猜來猜去是情趣,婚姻中猜來猜去是禍害。

回覆: 人不見了

life 寫道:
[size=large]問心無愧這個成語絕不是自己說了算的。
照道家的說法,老子道德經:第 七十三 章,「天網恢恢,疏而不失。」
人力不能使時光倒流,但是照佛家之說,時時能種當下之善因,必能修得將來(今生或來世)相應之善果。

在這主題看到這樣報應的說法,剛開始覺得發文者沒有同情心,都不會安慰人,不過後來想一想自己的婚姻也是不無道理,以我來說,我有2次婚姻,我檢討思考,在想為什麼我第1次婚姻老婆會離我而去,其實答案只有天知道,可能是上輩子我對不起她吧,而現在她這輩子對我,我就無恨了.

另外,在此給你加油,若是你想判決離婚,發哥所寫的你可以好好參考.
完成了一趟的2天1夜的機車大甲行,雖然有點累但親情在一起的感覺又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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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小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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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7
 樓主| abcd680914 發表於 2009-7-1 21:33 | 顯示全部樓層
愛不是要求對方,而是要由自身的付出。-靜思語-

回覆: 人不見了

發仔 寫道:
我個人曾經幫我姪子打離婚官司的經驗(娶印尼)

到警局報協尋,訴訟才會有強力證據
不要請律師,律師費最少3-5萬,
自己最可靠不懂可請教法院義工,法院也有訴狀範例可參考(法院網站也有)
裁判費3000元,翻譯費3000~5000元,登報費(2次)約4000元上下
法院前都有翻譯社存在,翻譯登報(海外版)都是他們的業務
老婆滯越不歸,法官直接判離婚比例很高,約10個月可以完成離婚手續
老婆還在台灣,法官可能會判履行同居義務,那就比較麻煩,等待一段時間,才能再一次離婚訴訟
*上法院你希望能遇到能好法官,訴狀理由不要寫太長,簡潔即可,否則翻譯費登報費會讓你大失血.


謝謝發哥....我再來去法院了解
又是長時間的程序....頭暈..哈哈


感謝各位大大..建言
[size=small][color=0000FF]歡喜做.甘願受[/color][/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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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師學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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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3-30
abby 發表於 2009-7-2 00:31 | 顯示全部樓層
夫妻生活中最可貴的莫過於真誠、信任和體貼。

回覆: 人不見了

建議...趁早離婚辦好...
如果你已經先到移民署專勤隊報人口失蹤.
基本上...她在外面惹來一堆雜毛事...你可以先卸下一半責任.
比方跑去...
坐檯.陪久.賣G8...
你不會被當成人頭老公.

但是你還是要把離婚辦好...
免得她在外面玩什麼把戲.
你先受害...
比方...
地下錢莊欠錢...
替男朋友租高級轎車/RV車.未還...車行找上門...

門鎖換了沒有!?
之前有一個娶越南老婆的.
因為老婆跑了...
整天希望老婆回來.沒換門鎖...
結果沒超過3個月家中被搬家...
調社區錄影發現是逃跑越南老婆帶人來抄家.

趁早叫你辦離婚.其實最主要是讓你提早脫身.
以免會出什麼不確定的狀況.
這些狀況太多了.
離婚後想重新復合再結婚.
但是這種情況...我建議先離再說...


以上都為現實案例.
給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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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小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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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7
 樓主| abcd680914 發表於 2009-7-2 10:58 | 顯示全部樓層
夫妻生活中最可貴的莫過於真誠、信任和體貼。

回覆: 人不見了

abby 寫道:
建議...趁早離婚辦好...
如果你已經先到移民署專勤隊報人口失蹤.
基本上...她在外面惹來一堆雜毛事...你可以先卸下一半責任.
比方跑去...
坐檯.陪久.賣G8...
你不會被當成人頭老公.

但是你還是要把離婚辦好...
免得她在外面玩什麼把戲.
你先受害...
比方...
地下錢莊欠錢...
替男朋友租高級轎車/RV車.未還...車行找上門...

門鎖換了沒有!?
之前有一個娶越南老婆的.
因為老婆跑了...
整天希望老婆回來.沒換門鎖...
結果沒超過3個月家中被搬家...
調社區錄影發現是逃跑越南老婆帶人來抄家.

趁早叫你辦離婚.其實最主要是讓你提早脫身.
以免會出什麼不確定的狀況.
這些狀況太多了.
離婚後想重新復合再結婚.
但是這種情況...我建議先離再說...


以上都為現實案例.
給您參考...



感謝皮皮大大
小弟預定這幾個禮拜.會去法院申請離婚..
至於門鎖就不用換了....因為她還沒來過我家..
[size=small][color=0000FF]歡喜做.甘願受[/color][/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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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2
sanyoomay 發表於 2009-8-26 02:57 | 顯示全部樓層
夫妻生活中最可貴的莫過於真誠、信任和體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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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住埔里是嗎???如是..你不用找了..一切自有天注定..不要怪她們偷跑!!!要怪你自己為何給
人利用..笨死了!!!
在說的明白點..她們也不是利用你..而是你待人出問題了!!!不說國籍!!!光是你在台的朋友..也是有限.....!!!???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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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小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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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2
sanyoomay 發表於 2009-8-26 03:22 | 顯示全部樓層
努力使自己被對方欣賞;努力去欣賞對方。

回覆: 人不見了

很多人不檢討自己..為什離婚了而在婚???
在婚的人又都只怪命運的捉弄!!!公平在哪!?
不要老是怪別人的錯..你自己沒錯嗎???如果你沒錯..鐵定會跟我一樣..什問題都沒有..如有問題..肯定是我錯了!!!哪兒錯???(計較.分別)心錯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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