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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靈快樂即是極樂,心無煩惱即是淨土。
不要失焦喔,
現今社會離婚很普遍,
「離婚」不是重點,
重點是你建議說「離婚」的越配不管有沒有身分證一律撤銷國籍遣返,
這實在是很荒謬。
我只想針對一些法律漏洞去做補強,不然依舊在擺爛!!
我覺得越南跟我們收咖啡錢也很荒謬,有人越南結婚證書等20天(總共跑2趟),
有人靠關西老爸去喬再給咖啡錢,越南結婚證書只等3天(總共跑3趟),
越南一堆結婚和離婚荒謬的事,
普遍人已經覺得在越南只要肯花錢就不會有荒謬的事,錢跟關西決定結婚的速度
那離婚的台灣人要不要也一併撤銷國籍驅逐出境?
台灣人是台灣人,台灣人有針對台灣人的法條,請不要扯開話題!!
這樣一視同仁,才不會讓人覺得有針對性。
這不被抗議才怪。
台灣人跟台灣人結婚,台灣人跟越南人結婚有一樣嗎???
台灣人跟台灣人結婚需要面談嗎??需要等6個月嗎???
你的一視同仁定義在哪???
我不是針對性,我看法只是,結婚相關規定一樣(台台和台越如果一樣),離婚也一樣,我就沒話好說!!
政府已經訂下台越結婚前需要通過面談,不是針對越南人,不然是針對誰???
台台和台越結婚就不一樣了,為何離婚要一樣??只是我的看法比較激烈!!部分人當然會不同意!!
為何你沒有在台越結婚相關規定沒有一視同仁,去政府部門抗議???
(改革本來就會犧牲某些人的權益,配套措施做好,很多事還是可以談,改變不能停止)
越配「離婚」後想不想繼續保有台籍,
這要讓越配自己決定,怎麼可以因離婚就自動失效台籍呢?
這是需要討論的部分,我蠻想聽你舉例離婚後的越配在台灣的狀況!!
你有辦法舉例,離婚後越配在台很勵志的真實故事嗎??
台灣很多單親媽媽,獨力撫養1~2個以上的小孩,有些少部分的每天做3~5份工作,工作超過16小時,
這種故事很立志也很感概!!我還沒聽說過越配有這種故事!!
你能舉例至少,我們可以為了那些努力而活的越配,提供更好辦法去解決她們的問題!!
如果越配離婚後覺得不想保有台籍,
她大可自己辦理放棄國籍就行,
重點是要尊重越配個人意願,
任何有本國籍之國人,享有的權利義務都應相同,
不能有差別待遇,這是普世價值的啦。
我真希望我以後去越南玩,他們不會因為我是外國人,門票跟我多收錢,
在他們國家這種小事都有差別待遇了,台灣已經對他們很友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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