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進越南論壇

 找回密碼
 加入會員
樓主: 阿天
收起左側

[轉載]如何申請永久居留證

  [複製鏈接]

275

主題

2494

帖子

2萬

積分

少年高手

Rank: 9Rank: 9Rank: 9

最後登錄
2024-11-18

資深會員

lee0115 發表於 2024-1-23 02:28 | 顯示全部樓層
提醒您網路詐騙多,凡事勿過於心急,心急易讓有心人士有機可趁!網路上更勿輕信網友之言,以防遭受詐騙。
小隆 發表於 2024-1-17 16:59
移民法新制上路 移民署宣導居留重點一次看

發布日期: 2024-01-17

113年1月1日起實施,像是申請永久居留證,外籍配偶免附財產或技能證明

感謝隆大的分享
今天打算幫老婆申請永居,以免有什麼意外,無法在台居留

評分

參與人數 1紅利 +8 激情 +15 收起 理由
入境隨俗 + 8 + 15 被動式.入國籍...添加生產力

查看全部評分

1061

主題

1萬

帖子

8萬

積分

幸福之家

管理員

Rank: 9Rank: 9Rank: 9

最後登錄
2024-11-21

資深會員

小隆 發表於 2024-10-16 14:03 | 顯示全部樓層
若您之後有得到更好的資訊,請分享出來讓大家有更新的資訊可以參考。
取得中華民國居留證者,其居留地址之房地符合一定要件,於房屋稅及地價稅,視同於該房地辦竣戶籍登記,適用自住用稅率

財政部說明,配合今(113)年7月1日施行之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房屋稅條例增訂自住住家用房屋應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該部為維護取得中華民國居留證者之居住權益並兼顧渠等房地稅合理負擔,經考量「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認定原則」有關外僑居留登記可視同戶籍登記之規定,房屋稅及地價稅(下稱房地稅)宜作一致認定,並參酌各地方稅稽徵機關意見,於今(4)日發布解釋令,核釋取得中華民國居留證者,其居留地址之房地符合一定要件,於房地稅,視同於該房地辦竣戶籍登記,適用自住用稅率:

一、外國人、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或澳門居民取得中華民國居留證,居留地址之土地及其地上房屋(含以土地設定地上權之使用權房屋)為其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或為房屋使用權人,於房地稅,視同於該房地辦竣戶籍登記。

二、前點房屋,符合房屋稅條例第5條第4項及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無出租或供營業情形,供所有人或使用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家用房屋全國合計3戶以內,得按自住住家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其僅1戶且房屋現值在同條例第5條第6項規定一定金額以下者,得按同條第1項第1款第1目但書規定之稅率(1%)課徵房屋稅。

三、第1點土地,符合土地稅法第9條、第17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4條規定,無出租或供營業用,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公畝,且所有權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1處為限,得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課徵地價稅。

財政部特別提醒,如符合上開自住要件之房地,應依房屋稅條例第7條及土地稅法第41條規定,分別於房地稅開徵40日以前(即房屋為3月22日以前、土地為9月22日以前),向房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

新聞稿聯絡人:林科長易芬
聯絡電話:2322-8259



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 ... 074b23391c044612a41

=======


等會要去辦太太的永居證地址變更.再向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就可用自住住家用稅率(1.2%).如果沒有.得繳3.2%.價差2萬多......

==

帶護照.永居證.一張2吋照片.房屋權狀.填表後.10/30取件.免費






有緣千里來相會~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加入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重要聲明: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一切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立場,瀏覽者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論壇管理團隊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論壇保留一切管理及法律追究之權利。
發布主題 快速回復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搜索

小黑屋|本站規範|關於我們|前進越南

GMT+8, 2024-11-21 17:09 , Processed in 0.115872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