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虯髯客 於 2016-9-13 12:44 編輯
相信壇上大大屬於續弦越婿應該也不少,
看到「前妻生的」這句話,沒人敢進來對號入座,
那我就進來坐坐好了,
我和內人初結婚時,經濟窘迫、財務拮据,
跟內人、二個小孩與父母同住一屋簷,父母的屋子是屬於3房2廳型五層樓公寓的一樓,
住了大概4年多,心裡是有想以後小孩大了,房間數可能不夠住,
可是也沒想太多,反正當時財力也無法買房子,
就在這個時候,樓上三樓屋主想賣房,屋主離婚,房子是屋主前夫的,
屋主剛和前夫打贏官司,得到這間房子,
屋主住台中,當時沒有錢辦理過戶及繳納相關稅捐60萬,遂打電話給家母詢問附近有沒有人要買屋,
家母將這個訊息告訴我,我興起承購該房念頭,剛好當時我剛標到一筆會恰好59萬,內人存款有1萬,
湊合起來給屋主60萬當頭款,順利購入該房至今,現在想想,能買到這間房真的算運氣好,
現在雖我們沒和父母住同一屋簷,但只住樓上樓下,感覺也像住在一起,平常彼此也可相互照應,
又擁有各自的獨立空間,是真的快樂得不得了,
現在平常大家有工作,各忙各的,
每星期六內人固定會煮晚餐請公婆上來吃飯聊天,
聊聊一週來的生活瑣事、天文地理,太空子宮,家父家母也很高興,
這樣生活方式說真的,還不錯喔!是真的快樂得不得了喔!
家母還說,有機會連二樓也給買下來就perfect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