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點感想: 1.倘複雜之訟,如繼承權、監護權、、等,實需有錢有閒。 倘類似「捉姦在床」現行犯之訟,似不需冗長程序,只在於要不要行使自己的權利而已, 隨個人喜好採行,解決方案很多,這僅是其中本人認為還不錯方案之ㄧ。 2.幾年後終於宣告告贏,世界就會變得更美好, 沒錯,這的確是天方夜譚,因為世界太多醜陋、自以為是的人了, 要美好,似乎很難, 告贏的主要目的在於制裁「犯罪者」,告知其犯罪的「代價」是啥,如此而已, 隨個人喜好採行,解決方案很多,這僅是其中本人認為還不錯方案之ㄧ。 3.娶到很聽話、很乖、願意和父母同住的「越南」配偶就代表老公罩得住!?(這是正常現象,實無任何過人之處) 在我看來,能馴服不乖、不聽話、不願意和父母同住的「越南」配偶,老公似乎更罩得住, 能娶到很聽話、很乖、願意和父母同住的「台灣」配偶,老公似乎更罩罩得住 能馴服不乖、不聽話、不願意和父母同住的「台灣」老婆,老公似乎更罩罩罩得住。 「罩得住」倘只喊給自己爽的,那真的隨個人喜好採行「歡喜丟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