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進越南論壇

 找回密碼
 加入會員
查看: 3226|回復: 1
收起左側

越南政府編擬個人所得稅法新版草案,其中應課稅之個人所得起點為月400萬越盾或500萬越

[複製鏈接]

82

主題

216

帖子

488

積分

拜師學藝

Rank: 4

最後登錄
2009-9-13
向前衝 發表於 2006-9-10 12:5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size=large]據越南財政部本(2006)年9月5日表示,該部頃編妥越南個人所得稅法新版草案,其中包括應課稅個人月所得起點為400萬越盾(約250美元)及500萬越盾(約312.5美元)的2個方案,俾徵詢越南各部會及大眾意見後,將於明年提報國會通過後在2009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依該草案 :
一、 個人所得稅將共同適用於越南所有應課所得的稅捐人,不論其是否為越南國人或國外人士。
二、 應課稅之個人所得,包括從事經營(將以前適用企業營所稅法的個體戶及家庭戶,以及自由執業活動的個人,改轉列入為適用個人所得稅法之對象);投資(放款所得利息、銀行存款利息(月所得500萬越盾以上者)、壽險合約、証券、債券、股息及入股經營等所得); 薪俸(准予扣除應繳之社會醫療保險費及相關撫養費);資金轉讓;不動產轉讓或轉換以及其他項目所得(版權金、繼承、受贈品、機會中獎、促銷及遊戲獎金,每次產生1,000萬越盾以上之所得)。
三、 非適用課稅之個人所得,包括於限量土地面積內從事農業生產、鹽民及漁民等所得;党政之社會政策及具有酬勞性質之款項;創造發明獎金;接受國家及國際冊封所頒發之獎金等。
四、 稅捐人執行其個人所得稅義務前,准予扣除其須撫養之相關附屬對象之費用,而其扣除之比例將有50%(殘障附屬對象)、40%(未滿18歲附屬對象)及30%(其他附屬對象)之分,惟扣除最多額度以不超過1,000萬越盾為準。(註該扣除額係以應課個人所得稅起點額乘以該比例為之)
資料來源及時間:越南年輕人報、胡市法律報及勞動人報2006.9
﹒°.﹒‧° ﹒°.﹒‧° ‧°☆∴°﹒°.﹒‧°
      ╭~~*╮ (((((   
      /( \'-\' )\\ (\' .\' )﹒
       /■ \\..../■ \\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頭像被屏蔽

30

主題

565

帖子

672

積分

禁止訪問

最後登錄
2021-2-1
chie1680 發表於 2006-9-20 17:49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越南政府編擬個人所得稅法新版草案,其中應課稅之個人所得起點為月400萬越盾或500萬越盾,擬將一律適用於國人及外籍人士

感謝大大的資訊~~~受用無窮!!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加入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重要聲明: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一切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立場,瀏覽者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論壇管理團隊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論壇保留一切管理及法律追究之權利。
發布主題 快速回復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搜索

小黑屋|本站規範|關於我們|前進越南

GMT+8, 2024-11-22 04:51 , Processed in 0.188485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