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都不用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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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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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阿健 於 2015-10-10 23:07 編輯
那應該是我貼的!
我有個朋友也是因此而放棄, 小弟不敢說缺文件有沒有辦法過, 但我相信彼此真心相愛的兩個人是不會受到這種小問題困擾多久的!
我有義務講清楚一點
2. 良民證 – 分局的內勤人員問我要國內用還是國外用(補護照影本)
3. 工作證明 – 公司的在職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最近3個月的薪水單
4. 所得稅相關證明 – 去年度的繳稅單
5. 財力證明 – 公司薪水用的那本帶過去+地籍謄本(沒用到)
第2點, 如果請不出來, 應該是不會接受結婚面談申請
第3點, 自營商或是臨時工可以請在地的村里長開證明
第4點, 當然臨時工或是攤販自營商自然沒繳稅證明
第5點, 能拿出來的證明您還有點資產的文件都拿出來吧, 土地車子股票....
若會員可以提供更有利的資訊還煩請提供參考,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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