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您之後有得到更好的資訊,請分享出來讓大家有更新的資訊可以參考。
本帖最後由 www00800 於 2016-5-29 21:43 編輯
各位前輩好
朋友老婆介紹28歲(茶榮省)表妹
小弟預計6月底要去見面認識
在這裡查了不少個人準備資料及代辦事宜.面談
有幾件事請問:
1.小弟前年公司沒標到案(台電包商)所以公司解散待業至今,待業期間在籌備民宿,預計8月可營業(負責人是小弟我)
所以存款全部拿去建設民宿,名下只有一台奧迪進口車,家裡兩棟房子(父母名下),一棟自住,另一棟租給某電信業者(直營店)每月4萬多租金轉入母親郵局
一切順利娶妻約今年12月面談,所以8月~12月的營收入要當財力證明
總結是:名下一台奧迪進口車+無存款(花在建設民宿)+8月~12月的營收入+負責人是小弟我+每月4萬多租金轉入母親郵局 <===這樣財力證明會很難看嗎???
有沒有其他小撇步????
2.金飾要拿之前的,也就是前妻退還給我,但購買證明不件了,有其他方法可以證明金飾確實是我買的???
我已經跟表妹說好一起經營民宿,每月給2萬薪水(包含寄回家+保險,剩餘她自己存),生活費依然是我負責.希望一切順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