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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間的相處,就是要多付出少求回報。
九十六年第二週內政統計通報(95年國人結婚之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統計)
◎95年國人結婚登記計142,669對,較94年略增1,529對或增1.1%,其中外籍配偶(不含大陸港澳人士)9,524人,較94年減少4,284人,大陸與港澳地區配偶人數1萬4,406人,較94年減少213人,主要係為杜絕利用假結婚之名來臺工作或從事不法等,本部自92年12月起全面施行大陸配偶面談制度及外交部自94年起加強外籍配偶境外訪談措施,使近3年來大陸及外籍配偶結婚登記人數呈現驟減之現象。
◎95年國人總結婚對數中,配偶為外籍人士(不含大陸港澳人士)者占6.7%,為大陸港澳人士者占10.1%,兩者合占16.8%,較94年下降3.8個百分點。如與92年之最高峰31.9%比較,降幅達15.1個百分點。
◎截至95年底止,我國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約達38.4萬人,其中外籍配偶(含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占34.9%,大陸及港澳地區配偶占65.1%。
一、結婚登記依國籍別:95年國人結婚登記對數計142,669對,較94年增加1,529對或增1.08%。就配偶國籍分,配偶為本國籍者118,739人,較94年增加6,026人;為大陸與港澳人士者14,406人(其中新娘13,900人,新郎506人),較94年略減213人;為外籍人士者9,524人(其中新娘6,816人,新郎2,708人),較94年減少4,284人。外籍配偶之減少主要係東南亞新娘減少4,504人所致,其中又以越南籍新娘減少3,160人減幅最大。
二、為杜絕外籍及大陸配偶以假結婚名義來臺工作或從事不法,本部入出國及移民署(95年以前為入出境管理局)於92年12月起全面實施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團聚、居留、定居案件面談制度;外交部自94年起駐外代表處亦實施外籍配偶境外訪談嚴格審核,除將集體面談改為個別面談,並限制每日審查數量;及95年12月外籍配偶申請外僑居留證或初次申請外僑居留證延期時,夫妻雙方均需再接受面談等以上措施,使我國結婚登記之大陸配偶人數自93年起驟減2萬4千餘人,94、95年回升至1萬4千人,而外籍配偶則自94年起減少6,530人,95年續減4,284人。
三、中外聯姻比率:95年國人結婚對象,為大陸港澳人士者占10.10%,為外籍人士者占6.68%,兩者合占16.77%,較94年之20.14%續降3.77個百分點。
四、結婚登記依縣市別:95年結婚登記之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23,930人中,以臺北縣4,454人占18.61%最多,臺北市2,845人占11.89%次多,桃園縣2,499人占10.44%居第三;如就所占該縣結婚比率觀察,則以金門縣37.42%最高,連江縣34.67%次高,苗栗縣20.19%居第三;以澎湖縣13.47%最低,彰化縣13.83%次低,臺東縣14.09%居第三。
五、至95年底止累計:我國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估計達38.4萬人,其中外籍配偶(含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13.4萬人占34.94%,大陸與港澳地區配偶25.0萬人占6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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