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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居留、出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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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入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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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21
南宮問天 發表於 2019-3-24 07:2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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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各位大大 我跟婆最近發生了一些事 她很堅決的要離婚
我們真的離婚後她還能繼續留在台灣嗎?還是多久的時間內一定要留開台灣
另外她現在也離家去她阿姨家住 我這樣可以去報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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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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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起之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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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5
小雄 發表於 2019-3-24 08:50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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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多久?
若是剛結婚吵架在所難免,哪一對夫妻不吵架?(很少,小隆兄就是)
最近發生一些事是什麼事?什麼事都會過去,若她阿姨也同意離婚就離吧!代表沒人支持你,是你的問題
她居留證到期前都可合法留在台灣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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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新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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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in 發表於 2019-3-24 09:15 | 顯示全部樓層
提醒您網路詐騙多,凡事勿過於心急,心急易讓有心人士有機可趁!網路上更勿輕信網友之言,以防遭受詐騙。
本帖最後由 Gain 於 2019-3-24 09:18 編輯

如果已經選擇走向離婚,
離婚後我只要她別再出現在我面前,
其餘我才懶得管她要去哪裡,會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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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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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21
stevelin 發表於 2019-3-24 10:17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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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記錯的話
有網友說過  辦離婚後再到移民署登記一下
好像一週內要離開台灣
一個人,異國國度,綿綿不絕的回憶,飛啊飛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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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大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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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昊天 發表於 2019-3-24 10:22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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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親條件消失,居留證就沒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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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成出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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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4
hhnhhnhhn 發表於 2019-3-24 12:36 | 顯示全部樓層
提醒您網路詐騙多,凡事勿過於心急,心急易讓有心人士有機可趁!網路上更勿輕信網友之言,以防遭受詐騙。
1. 如果你們有小孩..且有拿到家暴保護令之類的 才能辦理延期居留
2. 有小孩 且對方有拿到監護權 也可以辦理依親居留
3. 能舉證小孩極度需要媽媽照顧
=====================================================
依據移民法第31條第4項第3款至第5款規定,外籍配偶離婚致其居留原因消失者,應廢止其居留許可,並註銷其外僑居留證,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准予繼續居留:
1、外國人於離婚後取得在臺灣地區已設有戶籍未成年親生子女監護權。
2、因遭受家庭暴力經法院判決離婚,且有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未成年親生子女。
3、因居留許可被廢止而遭強制出國,對在臺灣地區已設有戶籍未成年親生子女造成重大且難以回復損害之虞。
====================================================

另外你能申報"行方不明"...而對方也可以拿家暴保護令 申請"撤銷行方不明通報"
========================
外籍配偶或大陸配偶行方不明案件時,注意事項?
應請報案人至移民署各直轄市、縣(市)專勤隊辦理。
受暴之大陸或外國籍配偶提具遭受家庭暴力之相關證明文件(如保護令、家庭暴力與兒童少年保護事件通報表或警察機關處理家庭暴力與兒少保護案件調查紀錄(通報表)、家暴中心函擇一)
申請撤銷行方不明時,經專勤隊人員查明後撤銷註記,並得將撤銷事由事後通知報案人,避免家暴案件相對人以協尋人口名義尋找、騷擾被害人,並確實保密被害人之現址。
受理行方不明協(撤)尋時,專勤隊人員應將詳實內容記錄於居留檔,以避免影響大陸或外國籍配偶申請居留證或延長居留之權益。..
======================
最後你可以辦理"不履行同居義務"的申告...作為將來訴請離婚的事證之一....

最後如果是協議離婚按《移民法》第31條規定外國人在居留期間內,若居留原因消失,將廢止居留許可並註銷外僑居留證
36條規定 居留許可註銷後10日內會被限期出國..若未現期出國就會強制驅離
38條規定 如果被抓到沒居留證還在台灣 可以有15天的"暫予收容"待在台灣...然後強制遣返原國籍所在地...
如果是訴訟離婚...訴訟期間可以拿訴訟資料申請延長居留...
參考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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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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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隆 發表於 2019-3-24 19:06 | 顯示全部樓層
提醒您網路詐騙多,凡事勿過於心急,心急易讓有心人士有機可趁!網路上更勿輕信網友之言,以防遭受詐騙。
9.外籍配偶如因國人配偶離婚,可否繼續居留?

移民署對於外國人於居留期間內,居留原因消失者,廢止其居留許可,並註銷其外僑居留證。

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准予繼續居留:
一、因依親對象死亡。
二、外國人為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之配偶,其本人遭受配偶身體或精神虐待,經法院核發保護令。
三、外國人於離婚後取得在臺灣地區已設有戶籍未成年親生子女監護權。
四、因遭受家庭暴力經法院判決離婚,且有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未成年親生子女。
五、因居留許可被廢止而遭強制出國,對在臺灣地區已設有戶籍未成年親生子女造成重大且難以回復損害之虞。
六、外國人與本國雇主發生勞資爭議,正在進行爭訟程序。

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 ... 6%E7%9B%B8%E9%97%9C
有緣千里來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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