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Gain 於 2020-1-5 22:16 編輯 北越台辦的新措施,我們都沒看過實際案例。 https://seeviet.net/bbs/forum.ph ... ;tid=35224#lastpost |
https://www.boca.gov.tw/cp-9-179-2abae-1.html 正常是要準備以上資料! 因為一般簽證只能15天~ 申請成功後他讓你老婆來台2個月可延長兩次(不可轉居留)~這是屬於停留簽證~ 然後停留簽證到期前回去,第二次在依此方法申請簽證(良民證和健檢可保留一次,所以這兩項可以省略)!但要看駐外代表如何認定~如果他不同意,仍可能再發停留簽證(不可轉居留) 假設第二次仍給停留簽證(不可轉居留),那你第三次也是依此方法在申請簽證****但良民證和健檢就要重做了~ 以上給你參考! |
波浪男孩 發表於 2020-1-9 18:19 不是哦,簽證是90天,可延期不可轉換的簽證喔。 https://www.roc-taiwan.org/vn/post/15836.html |
給的是單次進出的簽証,可以延到180天,先到戶政辦理結婚登記,要帶著你老婆的中文姓名聲明書,記得你老婆的護照影本(有資料的那一頁)要一起帶過去,辦完結婚登記,申請全戶戶籍謄本寄回越南給你老婆辦理簽証,辦理簽証當天就可以知道什麼時可以領取,你老婆自己一個人來台灣的話,要填入境單,你和你老婆一起入關的話則不用填寫,然後可以直接走國人通道,你老婆到台灣後第一件事就是先去移民署報到,申請家訪,簽証到期再申請延期到180天,回越南從辦簽証手續,這180天你老婆就只能待在家中,不能出國(出國簽証就失效),也不列入健保等待時間(要取得居留証半年才可以加保),更不能工作 |
感謝GAIN大提醒~~ 我上網查了一下,好像這形式面談申請單沒勾面談通過,所以無法去戶政辦結婚登記~ 而且我說的停留簽證一次是60天跟原PO的90天是不一樣的!看來是不同的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