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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家人plus》2020新住民才藝走秀派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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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動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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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29
聰太郎 發表於 2020-10-14 19:2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提醒您網路詐騙多,凡事勿過於心急,心急易讓有心人士有機可趁!網路上更勿輕信網友之言,以防遭受詐騙。
■ 活動目的 :
1. 透過活動舉辦建立一般民眾與新住民融合與溝通,增進文化和諧。
2. 鼓勵新住民運用多元管道展現才藝,為自我發聲。

■ 活動主題:
本活動邀請才華洋溢的新住民及其子女展現自身才藝,一起同樂,不論是唱歌、跳舞、彈奏樂器或各國文化之特色演出,表現個人獨特的藝術靈魂及風格魅力,為2020年留下不一樣的紀錄與回憶。

■ 參加對象:
1. 個人組:於活動報名截止日前年滿18歲以上之新住民。(須檢附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3個月內記事不省之全戶戶籍謄本或足資證明身分之文件及其他佐證資料。)
2. 團體組:於活動報名截止日前年滿18歲以上之新住民或對本活動有興趣之國人(註:至多6人報名,且新住民人數須占團隊人數之1/2以上,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者請檢附3個月內記事不省之全戶戶籍謄本或足資證明身分之文件及其他佐證資料。)

■新住民及新住民子女定義:
1. 新住民:與國人結婚之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及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 之無戶籍國民,且在臺合法居留、定居或設有戶籍
2. 新住民子女:現或曾符合上述新住民定義之子女,且具中華民國國籍並現在臺居住及就學者。

■參加辦法與期限:
1. 線上報名:請於活動報名截止日(民國109年10月23日17:00)前至此網址:https://reurl.cc/9X12WO,或點擊「我們一家人plus」粉絲專頁置頂貼文之Google表單,完成網路報名及上傳表演影片(表演內容不得超過5分鐘),資料不齊備或逾期者視同未完成報名。
2. 繳交作品方式:
        I. 方式1) 網上遞交:上傳至 Youtube 平台影片權限設為不公開或其他雲端平台,如Dropbox、Google Drive等,並於參賽表格之對應位置填上影片連結。
        II. 方式2) 親自遞交或郵寄:完成網路報名後,參賽者可將儲有表演內容的光碟或USB,以「親送」或「郵寄」方式繳交。郵寄收件以民國109年10月23日17:00前郵戳為憑,親送時間為上午10:30 至下午6:00止,逾期恕不受理。親送及寄送地址為:「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 59 號 7 樓 2020 新世代才藝走秀派對活動小組收」。
3. 作品內容:各國之傳統歌唱、舞蹈、樂器演奏等才藝表演,希望透過演出,可以讓其他新住民朋友認識更多不同國家之文化。
4. 公告初選:主辦單位將初選出個人組5名及團體組5組,民國109年10月30日17:00於「我們一家人plus」粉絲專頁公布入選名單,並獲得參加民國109年11月14日舉行之現場演出資格(表演間、地點另行通知),爭取前三名之獎金與獎狀。
5. 獲得現場表演之參賽者須配合主辦單位,於規定時限內繳交現場演出之音樂檔案,並請參賽者嚴謹遵守合法下載及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規範。

■ 初選評審標準:
1. 服裝造型(如吸睛度/服裝及化妝等整體視覺展現) 35%
2. 才藝內容創意及吸睛度 40%
3. 各國文化特色的展現25%

■ 現場走秀評審標準:
1. 舞台台風與才藝表演(肢體展現、自信與臨場反應) 70%
2. 初選評選分數 30%

■ 獎勵辦法:11/14活動當日評審於現場綜合評比後,選出個人組及團體組各三名,獎項如下。
個人組
1. 第一名,獎狀乙式,獎金10,000元。
2. 第二名,獎狀乙式,獎金8,000元。
3. 第三名,獎狀乙式,獎金5,000元。
4. 參加獎(2名),獎狀乙式,7-11禮券500元

團體組
1. 第一名,獎狀乙式,獎金20,000元。
2. 第二名,獎狀乙式,獎金10,000元。
3. 第三名,獎狀乙式,獎金5,000元。
4. 參加獎(2名),獎狀乙式,7-11禮券1,000元

■ 參賽規則:
1. 初選及現場演出限報名同一人(團體組亦同)。
2. 每人限報名一組。
3. 團體組由一人代表報名即可,另請附團體成員名單資料,須符合新住民及其子女參賽者之比例。

■ 其他注意事項 :
1. 如您有其他疑問,可email至: project.sanlih@gmail.com洽詢
2. 主辦單位有權利修改活動之辦法,詳情以最新公告為主
3. 主辦單位將邀請專業評審團加入,評審團所作出之比賽結果為主辦單位最終決定,參賽者不得異議。
4. 參賽影片須為本人(團體)實際拍攝呈現,不得以他人作品進行投稿,影片經查證後,若有侵犯他人肖像權、著作權、智慧財產權之疑慮者,經審查未符合參賽規則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5. 主辦單位有權以任何形式刊載、轉載或使用當日活動紀錄照片及得獎者姓名於各式宣傳品或媒體上,不得要求額外酬勞或任何回饋。
6. 入選之參賽者,活動當日須備有個人身分證明(含領獎需檢附之身分證影本或居留證影本),以利屆時領獎使用。
7.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與國稅局規定,贈品價值若超過新台幣1,000元以上,將依獎項價值納入領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須申報中獎之扣繳憑單。如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萬元者,主辦單位依法預先收取10%稅款繳交國庫。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中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獎20%機會中獎稅。得獎者保有不兌領獎品之權利,但不得轉讓給他人。
8. 本活動若因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延期、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凡參賽視同同意本活動辦法與規範,主辦單位有權保留及修正活動最後決定權。
9.《我們一家人plus》節目由內政部移民署與三立電視公司共同製作,內政部新住民發展基金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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