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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請問逾期停留
吉米熊 寫道:
我老婆聽她朋友說她的父親自越南來台探親,逾期停留了五個月,到移民署高雄市專勤隊(在六合路,林森路口)繳罰款及辦理出境手續竟被告知需在收容所內待五天才可以出境,請問這有可能嗎?台灣政府可以將逾期停留的外國人(除非法外勞外)關在收容所內嗎?如果可以是依據那一條法令呢?
[size=large]有關逾期居留請點這裡
應該不會像大大所說的被關5天
除非是被抓
大大老婆的朋友父親是"自首"
應該罰鍰了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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