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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large]作者:駐 越 南 代 表 處 經 濟 組
公布日期:民國97年07月23日
更新日期:民國97年07月23日
資料來源及時間:Vietnam News
茲因越南通貨膨脹大幅增升,已迫使該國提高貧戶認定標準(poverty line),目前農村與城市之貧戶認定標準分別調升至30萬越盾/月及39萬越盾/月,貧戶認定標準新數據係經諮詢越南勞動部、計畫投資部及統計總局等單位後彙整計算出。
前越南農村與城市貧戶認定標準僅分別為20萬越盾/月及26萬越盾/月,係於2005年所訂出,其計算基礎包含每日所需基本食糧、衣服、住宿、醫療、教育、旅行及社會活動等。2007年越南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為12.63%,本(2008)年上半年已昇高至18.44%,預估本年底將達24.5至28.5%,在此情形下,據估訂至本年底越南將約有290~310萬貧戶,幾占本國人口之15-16%。
新貧戶標準根據2007年CPI值(12.63%)與本年CPI值(27.5%)所計算訂出,農村與城市之貧戶水準分別為30萬越盾/月及39萬越盾/月,越南勞動部稱,倘2009年CPI值超過10%,該部不排除繼續建議政府修訂貧戶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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