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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談制度如果改這樣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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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661066 發表於 2008-9-20 22:0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提醒您網路詐騙多,凡事勿過於心急,心急易讓有心人士有機可趁!網路上更勿輕信網友之言,以防遭受詐騙。
一開始辦單身證明就要一個人面談! 在台灣一個人面談好就可以辦單身證明!! 除非你是經仲介要去相親!就比較麻煩了!!

      
  辦好單身證明!剩越南鄉下兩人面談!領結婚證書!然後辦來台簽證!!  



  如此一來!就不用搭飛機跑來跑去! 還可以安心工作!也比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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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661066 發表於 2008-9-20 22:14 | 顯示全部樓層
提醒您網路詐騙多,凡事勿過於心急,心急易讓有心人士有機可趁!網路上更勿輕信網友之言,以防遭受詐騙。

回覆: 面談制度如果改這樣就好了!!

或是先去越南結婚!然後拍照!! 之會回台灣面談辦單身證明!個別面談!
這樣或許也可以!!

  這是我個人想法!!因為我知道大家辦結婚都非常的費時費力~又要花很多錢!體會到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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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6789 發表於 2008-9-20 23:41 | 顯示全部樓層
提醒您網路詐騙多,凡事勿過於心急,心急易讓有心人士有機可趁!網路上更勿輕信網友之言,以防遭受詐騙。

回覆: 面談制度如果改這樣就好了!!

如果是這樣大家都想阿 但是現實點這是不可能ㄉ 因為你擋掉太多人ㄉ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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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661066 發表於 2008-9-21 00:00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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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面談制度如果改這樣就好了!!

a56789 寫道:
如果是這樣大家都想阿 但是現實點這是不可能ㄉ 因為你擋掉太多人ㄉ財路
      


     就好比有人面談到5次才通過好了! 多餘的4次! 就多花了來回的機票錢!  而且不只機票錢! 交通費也是錢! 簽證也是錢! 辦手續也是錢! 這些錢其實都是沒必要花的!結果造成沒必要的破財花費!
  
     所以我擋掉很多人的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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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 發表於 2008-9-21 13:14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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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面談制度如果改這樣就好了!!

阿威 寫道:

一開始辦單身證明就要一個人面談! 在台灣一個人面談好就可以辦單身證明!! 除非你是經仲介要去相親!就比較麻煩了!!

辦好單身證明!剩越南鄉下兩人面談!領結婚證書!然後辦來台簽證!!

如此一來!就不用搭飛機跑來跑去! 還可以安心工作!也比較方便!!

或是先去越南結婚!然後拍照!! 之會回台灣面談辦單身證明!個別面談!
這樣或許也可以!!

  這是我個人想法!!因為我知道大家辦結婚都非常的費時費力~又要花很多錢!體會到很多!


看不懂你的邏輯??

辦單身證明跟面談有啥關係??

辦單身證明跟是否為仲介相親有啥關係??

有越南核發結婚證書就理所當然可核發簽證??

先去越南結婚,然後拍照回台灣!!?? 都已經結婚了還須辦單身證明嗎?? 回台灣後再個別面談如面談不過呢??

沒那麼簡單的

若照您的說法

不如乾脆廢掉任何制度,只要要求於兩國戶政登記完就為正式夫妻不是更好??

那.....外勞來台工作我看也不需申請了

只要找個人頭假老公就可來台永久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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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fan 發表於 2008-9-21 14:34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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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面談制度如果改這樣就好了!!

各省越婿召募中
阿威兄可能由代辦處理
所以有些名詞與邏輯
不是很清楚
不過我大概懂是什麼意思
你所謂的單身證明面談
應是指台辦處的驗證單身證明吧


對於這個主題
我到是很有行興趣
就以自己的想法

單就以新制的流程來說
越南司法廳的面談
與確定通過
再去簽結婚證書
基本上去越南兩次是不能省的
除非是面談通過馬上簽結婚證書(送紅包)

我覺得台辦處的預約面談
可以採用電話或是網路預約
就是決定要結婚後
或是確定越南司法聽面談過後
就可預約事後再補件
待去越南簽結婚證書後
就接著去台辦處的簽證面談
這樣就省下一次去越南的機票錢

至於台辦處的簽證面談第一次沒過
第二次以後
就不需要男方一起去
只需女方去就好了
因若是岳父母來台簽證
也不需女婿一起去面談吧
也沒有人說是假岳父假岳母吧!

這些是我覺得可加快流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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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661066 發表於 2008-9-21 14:57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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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把最後一關~台辦處的面談! 移到第一關辦單身證明~就先面談!

  面談好~台灣的就不用面談!直接到越南的鄉下面談! 領結婚證書! 辦來台停留簽證~再核對第一關面談的資料!是否一樣! 然後換居然簽證.  

  這個作法是!不用多浪費沒必要的花費! 對代辦也不會有所損失!

   看起來好像不可能~但法律是人規定的!而且這作法很合理~加強配套措施!是真的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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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威 寫道:
我的意思是把最後一關~台辦處的面談! 移到第一關辦單身證明~就先面談!

  面談好~台灣的就不用面談!直接到越南的鄉下面談! 領結婚證書! 辦來台停留簽證~再核對第一關面談的資料!是否一樣! 然後換居然簽證.  

  這個作法是!不用多浪費沒必要的花費! 對代辦也不會有所損失!

   看起來好像不可能~但法律是人規定的!而且這作法很合理~加強配套措施!是真的很合理!
        


我又想到一個新作法了!

   第一關辦單身證明~就先個人面談!


面談好就去越南面談~辦結婚證書! 老婆就可先辦停留簽證!

老婆來台灣~又先面談! 面談好~就可以換居留簽證!

如果假設老婆面談不過~就回越南重辦停留簽證~再過來重新面談!

制度其實可以一樣達到防止假結婚的效果~只是過程可以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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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鄉地圖
阿威 寫道:
我的意思是把最後一關~台辦處的面談! 移到第一關辦單身證明~就先面談!

  面談好~台灣的就不用面談!直接到越南的鄉下面談! 領結婚證書! 辦來台停留簽證~再核對第一關面談的資料!是否一樣! 然後換居然簽證.  

  這個作法是!不用多浪費沒必要的花費! 對代辦也不會有所損失!

   看起來好像不可能~但法律是人規定的!而且這作法很合理~加強配套措施!是真的很合理!



那越女辦來台簽證還需要經過台辦處面談嗎??

如果在台灣核對資料又不過呢??

越女是否又需重回越南??

您的意思是否是先在台灣逾半單身證明時即順便面談,然後再將同樣面談問題再於越南向女方提出相同問題之面談??

若是的話!!

那真的就很容易,而且是很容易串供。

那這樣面談還有何意義,不如廢掉較實際,更省下很多時間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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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 寫道:
[quote]
阿威 寫道:
我的意思是把最後一關~台辦處的面談! 移到第一關辦單身證明~就先面談!

  面談好~台灣的就不用面談!直接到越南的鄉下面談! 領結婚證書! 辦來台停留簽證~再核對第一關面談的資料!是否一樣! 然後換居然簽證.  

  這個作法是!不用多浪費沒必要的花費! 對代辦也不會有所損失!

   看起來好像不可能~但法律是人規定的!而且這作法很合理~加強配套措施!是真的很合理!



那越女辦來台簽證還需要經過台辦處面談嗎??

如果在台灣核對資料又不過呢??

越女是否又需重回越南??[/quote]


  我剛剛已經有發表新作法了!!
  
  但如果核對個人資料不對~就比較誇張一點了! 有詐欺之行為~可能會有法律追究的! 違造文書相同!跟假結婚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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