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118
175
江湖小蝦
使用道具 舉報
34
390
1100
十年一日
20
1003
1532
3
359
443
拜師學藝
13
52
105
21
857
1744
67
923
3243
藝成出師
7
98
283
dang 寫道: 拿我的case 當參考 上星期六女兒從 永和國立中央圖書館分館 1930 過馬路被機車撞到 昨天到中安派出所調解 女兒只有擦傷 對方胸骨斷2根 門牙也斷了 調解委員問雙方意願如何 我們是說無條件和解 對方認為撞到人就不對了 簽下和解書 由調解委員填寫 (被撞到地方有錄影機 有錄下當時被撞的情況) 女兒上未滿18歲 由我代簽字 2個月後由法院寄來判決書 我這輩子還沒踏進 警局沒想到為女兒走一次警局 這麼麻煩 我想 越籍勞工發生車禍應也是如此 處理罷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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