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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是 a ₫ằng(我的越文名子)目前小弟我在同奈省從事馬達生產(因為是6年最後一班所以自稱小弟)
感謝有這個論壇以及各位先進提供這麼多寶貴的資料
我老婆是芹苴人(Thành Phổ Cần Thơ) 因為我在越南工作所以一切文件都是我們自己去辦,從2~5月辦越南面談的文件就要3個多月(包括重辦女方戶口,精神醫院證明辦2次,男方單身證明翻譯3 次,結婚申請書寫了2份)6月老婆又生產,7月回鄉下簽結婚證書(晚一個多月去拿還被司法廳"靠北"2句),8月辦領養小孩司法廳給我擺烏龍還吃了我 100萬越盾還不肯吐出來((烏龍原因是:5月.芹苴人委會簽發結婚證書,6月.我老婆生,7月.我兩去簽結婚證書,司法廳的人看錯結婚證書上的日期誤以為我小孩先出生後來有結婚證書所以叫我用"領養"的方式,等送件辦領養後幾天又打電話叫我回去抽件,因為5月人委會已簽發結婚證書所以6月生的小孩可以直接報出生不必領養))聽到司法廳的來電頭腦裡迴盪的只有"趕羚羊草枝擺".....你擺烏龍叫我坐車從同奈到芹苴要8小時還吃我100萬的領養費又說我晚報出生再罰10 萬...@$#@%%@ 哀~不過在這次烏龍事件中我的小孩入了越籍也可請領台灣護照這是比較欣慰的.....
希望之後的文件申請能夠順利一點...讓我妻兒能早日回台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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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對不起!98.10.4網站回溯至98.9.27,資料消滅,因此手工補上9.27 ~ 10.4這段期間每個人的發表/回覆文章,阿天敬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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